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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100408 | 建设单位法人:蒋兆飞 |
| 杨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市辖区 |
| 普工路139号、128号 |
| ****丙烯酸及酯装置产能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市**区 普工路139号、128号 |
| 经度:121.450160 纬度: 30.8012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3 |
| 沪环保许评〔2025〕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363 |
| 176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10040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623736D | 验收监测单位:上****监测站 |
| 123********006811E | 竣工时间:2025-08-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1020C1E8AE****568E6947EDF5E20C05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4套丙烯酸装置产能扩产;丙烯酸甲/乙酯共用生产装置 从明确产能改为根据市场情况轮换生产,合计产能不超过装置能力;丙烯酸2-乙基己酯产能扩产;冰晶型丙烯酸产能扩产;调整现有丙烯酸及甲基丙烯酸催化剂产品配方;SAP装置增加工艺,并对其中1套SAP装置增加工艺设备;建设50%氢氧化钠输送管道。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丙烯酸产品:丙烯氧化制备; 丙烯酸甲/乙酯产品:丙烯酸酯化反应制备; 丙烯酸2-乙基己酯产品:丙烯酸酯化反应制备; 冰晶型丙烯酸产品:丙烯酸结晶产生; 高吸水性树脂产品:中和-聚合-解碎-干燥-粉碎-表面交联-筛分-包装 催化剂产品:溶解-干燥-打片-焙烧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与环评内容一致,仅部分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发生变动。 |
| 生产工艺不变,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调整催化剂装置部分生产设施,调整SAP装置Ⅱ的部分辅助生产设施数量,明确二阶段冷冻机配套的介质,SAP 装置部分表面活性剂的选型发生调整,详细变动内容及原因详见非重大影响分析报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丙烯酸装置、丙烯酸甲/乙酯装置、丙烯酸2-乙基己酯装置工艺新增排水、SAP装置清洗废水(含机封冲洗废水)通过厂区有机废水排放口纳入化工区有机****水务处理,脱盐水站排水通过厂区无机废水排放口纳入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网。催化剂装置废水经MVR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催化剂生产。 废气:丙烯酸及其酯生产装置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均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2套废气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现有DA005、DA001排气筒排放。丙烯酸及其酯装置灌装废气经密闭隔间及抽风装置收集,装卸废气经管道收集,均依托现有废液热氧化装置处理,废液热氧化装置废气经“SNCR+碳酸氢钠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经现有DA010排气筒排放。丙烯酸及其酯装置化验废气经通风橱及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9排气筒排放。SAP包装及料仓废气、粉碎筛分废气经管道收集,现有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经1根**的24.5米高和1根**的40米排气筒排放;表面交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工艺废气、干燥废气经洗涤塔处理后分别由现有DA003和1根**的24.8米高排气筒排放;SAP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SAP实验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现有DA013排气筒排放。催化剂焙烧废气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高效布袋除尘+水洗+SCR”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4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依托现有碱洗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6、DA014排气筒排放。打片成型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2排气筒排放。 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固废、噪声环保措施与环评内容一致。 废气:SAP包装及料仓废气、粉碎筛分废气经管道收集,现有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经1根**的28.2米高和1根**的40米排气筒排放;SAP装置Ⅱ表面交联废气及新增的真空上料机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工艺废气、干燥废气、冷冻介质储罐呼吸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24.8m高DA020排气筒排放; 部分打片成型废气经管路收集后,经“旋风+布袋+水喷淋”+现有碱洗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14排气筒排放,其他打片成型废气经除尘处理后经现有DA002排气筒排放。投料废气经负压排风收集后,经除尘器或碱洗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2、DA006、DA014排气筒排放。 其他都与环评内容一致。 |
| SAP装置: A.从实际厂房高度及设备高度等因素考虑,将SAP装置Ⅰ的 DA019(1#)排气筒(除尘I排放口)高度由24.5m提高至28.2m。B. SAP装置Ⅱ部分物料投料方式调整。C.明确SAP装置二阶段配套冷冻机使用的介质并明确排气处理方式。 催化剂装置: A.根据实际投料情况,优化部分投料方式并明确尾气去向。B. 根据企业实际设备布局及排风管路设计便捷性等角度考虑,调整干燥设备的废气处理措施及排放管路去向。优化部分设备的废气治理措施,详细变动内容及原因详见非重大影响分析报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相应地下水和土壤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应按照《报告书》意见,在时间节点内落实“ 以新带老 ”措施要求。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9. 192吨/年 ,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0.432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倍量削减,挥发性有机物申请总量为18.384吨/年,氮氧化物申请总量为0.432吨/年,指标在**化工区内平衡,指标来源为**赛科****公司LP-C火炬总管废气送至AOGI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项目,相关削减替代措施已于2024年完成。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管委会备案。各单元均已按规定设置了防渗措施,对易腐蚀区域设置防腐处理,地下的收集池和应急事故水池均按要求设置了相应的防渗层。同时,企业每年均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形成污染防控监控和跟踪。已落实“以新带老”要求。本项目VOCs已实施倍量削减替代,NOx已实施等量削减替代。企业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废水、废气和噪声)、台账记录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加强相关环保设施、设备和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87.6491 | 10.6826 | 158.2938 | 0 | 0 | 98.332 | 10.683 | |
| 216.28 | 196.442 | 446.731 | 0 | 0 | 412.722 | 196.442 | |
| 0.172 | 0.058 | 1.3385 | 0 | 0 | 0.23 | 0.058 | |
| 0.144 | 0.019 | 0.5592 | 0 | 0 | 0.163 | 0.019 | |
| 8.396 | 0.799 | 18.9969 | 0 | 0 | 9.195 | 0.79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28 | 0 | 2.0768 | 0 | 0 | 0.28 | 0 | / |
| 22.2554 | 0.4319 | 62.1827 | 0 | 0 | 22.687 | 0.432 | / |
| 0.601 | 4.8585 | 8.9415 | 0 | 0 | 5.46 | 4.859 | / |
| 24.1703 | 17.0156 | 96.5657 | 8.372 | 0 | 32.814 | 8.644 | / |
| 1 | 有机废水先管道送至厂区内有机废水储罐暂存,再经调节匀质后通过有机废水排口(DW001)纳管至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无机废水经无机废水排口(DW002)纳入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网。 | 中法水务纳管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有机废水先管道送至厂区内有机废水储罐暂存,再经调节匀质后通过有机废水排口(DW001)纳管至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无机废水经无机废水排口(DW002)纳入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网。 | 监测结果显示各项因子均满足相应执行标准。 |
| 1 | (1)丙烯酸及其酯生产装置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均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2套废气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现有两根45m高DA005、DA001排气筒排放。丙烯酸及其酯装置灌装废气经密闭隔间及抽风装置收集,装卸废气经管道收集,均依托现有废液热氧化装置处理,废液热氧化装置废气经“SNCR+碳酸氢钠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50m高DA010排气筒排放。 丙烯酸及其酯装置化验废气经通风橱及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现有20m高DA009排气筒排放。 (2) SAP包装及料仓废气、粉碎筛分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经**的1根28.2m高DA019和**的1根40m高DA018排气筒排放。 SAP装置I表面交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工艺废气、干燥废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24m高DA003排气筒排放;SAP装置Ⅱ表面交联废气及新增的真空上料机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工艺废气、干燥废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24.8m高DA020排气筒排放; SAP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SAP实验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5m高DA013排气筒排放。 (3)催化剂焙烧废气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高效布袋除尘+水洗+SCR”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4排气筒排放。 部分打片成型废气经管路收集后,经“旋风+布袋+水喷淋”+现有碱洗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14排气筒排放,其他打片成型废气经除尘处理后经现有DA002排气筒排放。 投料废气经负压排风收集后,经除尘器或碱洗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2、DA006、DA014排气筒排放。 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碱洗塔”或“除尘器+碱洗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6、DA014排气筒排放。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B31/1025-201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7- 2013)、 | (1)丙烯酸及其酯生产装置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均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2套废气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现有两根45m高DA005、DA001排气筒排放。丙烯酸及其酯装置灌装废气经密闭隔间及抽风装置收集,装卸废气经管道收集,均依托现有废液热氧化装置处理,废液热氧化装置废气经“SNCR+碳酸氢钠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50m高DA010排气筒排放。 丙烯酸及其酯装置化验废气经通风橱及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现有20m高DA009排气筒排放。 (2) SAP包装及料仓废气、粉碎筛分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经**的1根28.2m高DA019和**的1根40m高DA018排气筒排放。 SAP装置I表面交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工艺废气、干燥废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24m高DA003排气筒排放;SAP装置Ⅱ表面交联废气及新增的真空上料机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工艺废气、干燥废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24.8m高DA020排气筒排放; SAP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SAP实验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5m高DA013排气筒排放。 (3)催化剂焙烧废气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高效布袋除尘+水洗+SCR”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4排气筒排放。 部分打片成型废气经管路收集后,经“旋风+布袋+水喷淋”+现有碱洗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14排气筒排放,其他打片成型废气经除尘处理后经现有DA002排气筒排放。 投料废气经负压排风收集后,经除尘器或碱洗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2、DA006、DA014排气筒排放。 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碱洗塔”或“除尘器+碱洗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6、DA014排气筒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各项因子均满足相应执行标准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器、隔声罩、建筑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器、隔声罩、建筑隔声等措施 | 监测结果显示,厂区边界监测点位中▲2#、▲5#、▲6#、▲7#、▲8#点位夜间噪声值、受背景噪声影响,无法评价;其余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相应地下水和土壤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各单元均已按规定设置了防渗措施,对易腐蚀区域设置防腐处理,地下的收集池和应急事故水池均按要求设置了相应的防渗层。同时,企业每年均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形成污染防控监控和跟踪。 |
|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D5地块的固体废物依托现有161m2的危废仓库、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暂存,D4地块的固体废物依托现有50m2的危废仓库、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暂存。危险废物均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 已根据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管委会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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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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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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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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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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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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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