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国资委出资企业采购平台专业化整合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资委出资企业采购平台专业化整合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2.2项目编号:****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项目概况:****省国资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工作部署,服务**全面振**省属国企高质量发展,****集团联合相关省属出资企业,以**阳光****公司为核心载体,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及国资采购监管提质要求,开展省属企业采购平台专业化整合工作。项目整合各方**优势,通过统一平台专业化运营,优化服务供给、延伸采购服务链条,完善集中采购、供应链管理、大数据监管、专家共享、供应商协同等功能,搭建全省统一、规范高效的省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体系,可为省内各级企业提供全流程、标准化、低成本的采购综合服务。
2.5采购范围及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阳光****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编制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内容涉及:主体资质与合规沿革尽调;资产与业务权属合规尽调;合同债权债务及履约尽调;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尽调;增资参股及股权交易合规尽调。
2.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2.7最高限价:35,000元人民币。
2.8服务期限:本项目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9服务地点:**省**市。
2.10工作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服务团队要求:4人及以上(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注:须提供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6年5.6.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1.2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8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于本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编制业绩。标书代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2.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2.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3.2.5近三年(2023年8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标书代写
3.2.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3.2.7供应商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2.8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3.2.9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4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采购均无效。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28日0时0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0005(李女士)。电子标服务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无需递交采购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日9时00分;
6.2供应商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com/)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中心《****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7****889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245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7711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采 购 监 督:********办公室****管理部)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满女士
电 话:0451-****3316
纪 检 监 督:****监督检查室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1-****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