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100万套金属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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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12MA2CJDGP7T胡俊洲
胡志球**省**市**区
**省宁****科技园区中心路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100万套金属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22-C3322-手工具制造
**省**市**区 **省宁****科技园区中心路6号
经度:121.5229 纬度: 29.77146****环境局**分局
2025-12-10
鄞环建〔2025〕119号****
2026-05-21106
16****
****0212MA2CJDGP7T****
****0212MA2CJDGP7T**英****公司,******公司
****0212MA2CHW001A,****0211MA2AHPKC6A2026-04-12
2026-05-22
2026-07-232026-08-20
http://www.****.com/index.php?id=25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厂年产2100万套金属制品(新增600万套)全厂年产2100万套金属制品(新增600万套)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外购铁件 -> 超声波清洗除油(部分) -> 钻孔、冲压等机加工 -> 抛丸 -> 焊接 -> 打磨(部分) -> 喷塑 -> 固化 -> 成品。挂具脱塑 ->热洁炉 ->取出挂具外购铁件 -> 超声波清洗除油(部分) -> 钻孔、冲压等机加工 -> 抛丸 -> 焊接 -> 打磨(部分) -> 喷塑 -> 固化 -> 成品。挂具脱塑 ->热洁炉 ->取出挂具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不低于 15m 的排气筒(DA006)排放; 热洁炉废气:使用低氮低硫低灰分的天然气作为辅助燃料进行源头控制,产生热洁炉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 15m 的排气筒(DA007)排放; 喷塑粉尘:经喷台自带二级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 15m 排气筒(DA003)排放; 固化废气、烘箱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现有“水喷淋+除雾+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 15m 排气筒(DA004)排放; 少量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少量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异味:各池上方加盖,异味较轻,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人数,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新增生产废水(除油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噪声 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 合理布局,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 ②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③ 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化处理。㈠废水 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除油废水。除油****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厂。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为:调节+混凝沉淀+A/O生化+二沉,设计处理能力为10t/d。 ㈡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台喷塑废气、气加热烘箱废气、抛丸废气、热洁炉废气、焊接粉尘、****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轻微异味。 喷台喷塑废气经“自带二级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 气加热烘箱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 抛丸废气经2套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热洁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焊接烟尘经1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轻微异味无组织排放。 ㈢噪声 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音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项目夜间不生产。 ㈣固体废物 项目金属边角料、废钢丸、焊渣、集尘灰、废布袋、废弃包装物、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物外卖综合利用,其中热洁炉炉渣、废过滤棉委托****处置;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泥饼、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 企业在厂区东南侧建有面积约6m2的危废暂存场所,各类危废分类堆放,并按要求基本做好了防腐、防渗、防雨等措施,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环评设计项目喷台喷塑废气依托原有排气筒(DA002),实际建设喷台喷塑废气经**排气筒(DA004)排放;原项目环评设计固化废气、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固化废气、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环评设计烘箱、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原有“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排放,实际建设烘箱、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废气可收集后直接排放,烘箱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且产生浓度较低,经活性炭吸附后,废气排放符合限值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57 0.124 0 0 0.057 0.057
0 0.003 0.0085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01 0.017 0 0 0.001 0.001 /
0 0.179 0.814 0 0 0.179 0.179 /
0 1.643 2.901 0 0 1.643 1.643 /
0 0.116 0.462 0 0 0.116 0.11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站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及pH值范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限值,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限值,总铜、总铝、总锌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限值,总铁排放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表1二级标准。 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除油废水。除油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厂。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为:调节+混凝沉淀+A/O生化+二沉,设计处理能力为10t/d。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排放口出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总铜最大日均值及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最大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25)表1限值标准,总铝、总锌纳最大日均值符合《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中的限值标准,总铁最大日均值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雨水排放口出水未见异常。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自带二级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装置”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喷台喷塑废气经“自带二级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台喷塑废气排气筒(DA004)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 活性炭吸附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炉窑限值。 气加热烘箱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气加热烘箱、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5)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炉窑限值。
3 自带布袋除尘装置(2套)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抛丸废气经2套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丸废气排气筒(DA006)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炉窑限值。 热洁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热洁炉废气排气筒(DA007)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炉窑限值。
5 无组织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厂区内车间外监控点中的非甲烷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工业炉窑所在厂房外监控点中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限值。 焊接烟尘经1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轻微异味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点的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车间外监控点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工业炉窑所在厂房外监控点中的颗粒物最大值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 东侧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项目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音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项目第一阶段夜间不生产。****处理站生化系统运行)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昼、夜间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项目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昼、夜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废污染防治要求。危险废物须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相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化处理,严防二次污染的产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物金属边角料、废钢丸、焊渣、集尘灰、废布袋、废弃包装物、废滤芯外卖综合利用,其中热洁炉炉渣、废过滤棉委托****处置;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泥饼、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 企业已在3#厂房北侧建有面积约6m2的一般固废仓库,并按要求基本做好了防风、防雨等措施,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在厂区东南侧建有面积约6m2的危废仓库,各类危废分类堆放,并按要求基本做好了防腐、防渗、防雨等措施,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严格按照环评所述落实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切实落实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建有规模合适的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符合相关要求且能确保事故废水能自流导入。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具备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 企业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30212-2026-057-L),已按照报告表要求基本落实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配备有必要的应急物物资设施,设置有1个10m3的事故应急桶,1座1m3的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站收集池总容积约90m3,空置容积约70m3,可满足事故废水应急要求。环保设施委托********公司、******公司设计并施工。企业已建立废气等各类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设置环保专员,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未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新增喷台喷塑废气排气筒依托现有,新增烘箱产生的固化、烘箱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废水防治工程依托现有;噪声污染防治工程依托现有基础上,新增设备**;风险防治工程依托现有基础上进行完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新增喷台喷塑废气排气筒**为依托原有,新增烘箱产生的固化、烘箱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为依托原有,废水防治工程依托现有;噪声污染防治工程依托现有基础上,新增设备**;风险防治工程依托现有基础上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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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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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1削减替代已进行排污权拍卖,总量按照1:1削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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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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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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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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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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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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