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拥有对吉****公司的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债权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欠息 | 代垫诉讼费用 | 债权金额 | 抵(质)押物情况 | 保证人 |
| 吉****公司 | 399.5 | 704.75 | 10.37 | 1,114.62 | 抵押人名下的位于**区**街5号的6层办公用房(面积为679.17平方米,总层数6层)及其项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55平方米) | 丁士彬、黄新婷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式截止2026年8月20日的债权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资产以实际转让时的现状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清偿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范围以相关合同、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4、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中信金融资产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公司要求付款,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资产或实物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组织。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自2026年8月24日起至8月31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431-****130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31-****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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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