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膏填埋场项目”位于**市**区六都镇簕篱山地块矿山采坑。项目占地面积80073.01m2(120.11亩),其中填埋场占地面积约75073.01m2,拟建填埋场总库容约187万m3,建成后可处置固废量约299.2万吨,服务期10年。2025年2月21日,****生态环境局批复(云环审【2025】6号)。
随着压实钛石膏替代黏土作渣场防渗垫层等技术日益成熟、《钛石膏综合利用技术规范》(GB/T45015-2024)的实施。2025年6月,广****勘察院对****石膏填埋场压实钛石膏进行了土工试验,并出具了《土工试验报告》(报告编号****),根据试验结论,压实钛石膏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I类场渗透系数要求。
在该试验结论基础上,2025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俊博环境****公司编制了《****石膏填埋场项目防渗方案调整技术论证报告》,2025年8月,该技术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2026年6月25日,****石膏填埋场项目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6年8月15日,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云环审【2025】6号)”精神,并结合验收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完善,对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整改,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自主收意见。
二、调试与竣工日期
项目于2025年10月开工建设,2026年5月8日,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4********5211876004,有效期为2026年5月8日至2031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开始调试运行。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作周边农田的灌溉用水,不外排:
填埋区的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渣池+超高石灰铝沉淀法”处理后,达到“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和“表2 城市杂用水选择性控制项目及限值”后,用于地面降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二)废气
(1)道路运输扬尘控制措施:洒水抑尘、控制车辆速度、定期清扫路面、冲洗进出车辆。
(2)卸车扬尘控制措施:降低物料卸料高差,定期对物料洒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卸车作业场所和装载作业面强化洒水,设置除尘水雾炮。
(3)填埋作业扬尘控制措施:定期对作业面堆填料洒水,严格控制填埋工作面,及时覆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固废堆体上采用HDPE保护膜覆盖。
(4)填埋区粉尘控制措施:及时复绿,及时覆盖,定期洒水降尘。
(三)噪声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和土壤
源头控制:根据环评要求,对入场钛石膏质量进行源头控制;
分区防渗:划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
监测监控: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体系。
(六)生态
采取分区域、分时段生态保护措施,实施封场覆土、复绿工程。
修建截水沟、护坡、排水渠等,防止水土流失。
四、验收调查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无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建设或落实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需要,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
验收组认为:“****石膏填埋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公示期限
公示的期限从2026年8月24日起,共2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六都镇簕篱山地块矿山采坑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易新志,15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