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盘城现代都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批次)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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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批次)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批次)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批次)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1:2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回复投标人提问

问: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满足业绩要求的EPC项目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施工部分的施工负责人是否满足人员要求

回复: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有效业绩。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金额:本项目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 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修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金额:本项目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 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退还履约担保(不计利息)。

3、上传招标控制价文件盖章页和招标控制价备案表。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公司
地址: ****新区智达路6号1号楼
地址:
**市**区**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联系人: 马浩
联系人:
谢喜华
电话: 025-****5726
电话:
025****3815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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