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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市**县境内,共涉及7个乡镇16个行政村,分别是二井镇(光辉村、民兴村、民主村、实现村、太合村)、**沟镇(爱国村、发展村、中强村)、**乡**村、**镇(**村、杏茂村、跃进村)、永乐镇永乐村、丰乐镇生活村、新福乡(国治村、集中村)。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5.0万亩,其中**面积12.0万亩,改造提升面积13.0万亩。全部为基本农田,**“两区”内面积10.56万亩、改造提升“两区”内面积12.40万亩。配套建造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157****0999 联系人:廉云天
通讯地址:****政府综合楼
Email:****@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竣合****公司
联系方式:139****8179 联系人:孙工
通讯地址:**省**市**区经纬五道街5号1楼
Email:****@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