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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38MAEAL15949 | 建设单位法人:王美清 |
| 王美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县 |
| **市**县****工业园区(**镇大包村五社)铝塑复合板2号厂房 |
| ****加工厂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3-生物质燃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42-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县 ****园区(**镇大包村五社)铝塑复合板2号厂房 |
| 经度:108.910740 纬度: 31.4323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04 |
| 渝(**)〔2025〕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38MAEAL1594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38MAEAL15949 | 验收监测单位:**东****公司 |
| ****0235MA5UBHRNXC | 竣工时间:2026-03-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10220.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铝塑复合板2号厂房,厂房面积3780m2。拟建项目分期建设,本次是一期建设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形成年产1.25万t/a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规模。该项目涉及未批先建,我局已立案查处(**环罚[2025]2025第07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铝塑复合板2号厂房,厂房面积3780m2。项目分期建设,本次是一期建设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形成年产1.25万t/a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
| 环保投资增加,因废气处理设施强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过程中将外购的原料进行破碎、粉碎、烘干、制粒后即可得到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过程中将外购的原料进行破碎、粉碎、烘干、制粒后即可得到产品, |
| 本项目由于来料实际需求,环评阶段一台破碎设备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故实际新增一台破碎设备,后端粉碎、烘干、成型等设备均不增加,不会增加最终产品产能。不涉及新增加污染物种类,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增大,不涉及一类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破碎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制粒粉尘通过设备密闭腔体内收尘管道收集,粉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的粉尘经2#布袋除尘器(共用1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燃烧废气、烘干粉尘通过密闭收集管进行收集,下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3#布袋除尘器(共用1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容积2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1座生化池(处理能力5m3/d****园区污水管网。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集粉尘、热风炉燃烧灰渣,其中收集粉尘回用于制粒工序进行制粒,热风炉燃烧灰渣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面积约10m2,设标志牌,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②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面积约5m2,设标志牌,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按《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及其修改单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同种类危险废物暂存时应有明显间隔。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中的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③生活垃圾: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制粒粉尘通过设备密闭腔体内收尘管道收集,粉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的粉尘经2#布袋除尘器(共用1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燃烧废气、烘干粉尘通过密闭收集管进行收集,下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水洗后再通过3#布袋除尘器(共用1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地面清洁不使用地面冲洗,先用吸尘器将粉尘收集后回用生产然后使用拖把拖地。****园区拖把池,****园区厕所,未自建生化池。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集粉尘、热风炉燃烧灰渣,其中收集粉尘回用于制粒工序进行制粒,热风炉燃烧灰渣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面积约10m2,设标志牌,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②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面积约5m2,设标志牌,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按《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及其修改单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同种类危险废物暂存时应有明显间隔。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中的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③生活垃圾: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 废气治理措施进一步强化,烘干废气末端增加一级水洗后再排放。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项目地面清洁不使用地面冲洗,先用吸尘器将粉尘收集后回用生产然后使用拖把拖地。****园区拖把池,****园区厕所,未自建生化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意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及要求按本节“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开展。 2、根据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进行排污许可申报,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排放台账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口编号、使用的计量方式、排污口位置等基本信息;记录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台账,并纳入厂务公开内容,****管理部门和周边企业、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3、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保证环境管理和环保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对厂区各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根据污染物监测结果,设施运行指标,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等做好统计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废物利用档案。 5、规范排污口,完善厂区环保标识、标牌。 | 实际建设情况:按要求完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5 | 0 | 0 | 0 | 0.015 | 0.015 | |
| 0 | 0.051 | 0 | 0 | 0 | 0.051 | 0.05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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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823 | 0 | 0 | 0 | 4823 | 4823 | / |
| 0 | 0.694 | 0 | 0 | 0 | 0.694 | 0.694 | / |
| 0 | 0.296 | 0 | 0 | 0 | 0.296 | 0.296 | / |
| 0 | 0.478 | 0 | 0 | 0 | 0.478 | 0.47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 建成 | ****处理站出水口pH监测的范围为7.7~7.9,COD最高监测浓度为348mg/L,悬浮物最高监测浓度170mg/L,氨氮 最高监测浓度0.240mg/L,石油类最高监测浓度 0.68mg/L,总磷最高监测浓度0.621mg/L,BOD5 最高监测浓度159mg/L。 |
| 1 | 破碎粉尘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建成 | 进行了颗粒物检测 | |
| 2 | 粉碎制粒粉尘布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建成 | 进行了颗粒物检测 | |
| 3 | 烘干废气处置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建设了布袋除尘器,并增加了水洗池 | 进行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 |
| 1 |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集粉尘、热风炉燃烧灰渣,其中收集粉尘回用于制粒工序进行制粒,热风炉燃烧灰渣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面积约10m2,设标志牌,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②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面积约5m2,设标志牌,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按《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及其修改单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同种类危险废物暂存时应有明显间隔。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中的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③生活垃圾: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集粉尘、热风炉燃烧灰渣,其中收集粉尘回用于制粒工序进行制粒,热风炉燃烧灰渣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面积约10m2,设标志牌,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②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西北侧,面积约5m2,设标志牌,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按《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及其修改单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同种类危险废物暂存时应有明显间隔。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中的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③生活垃圾: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办公及生活类设施:依托园区已建设施,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给水 依托园区标准厂房现有给水系统 供电 依托园区标准厂房现有供电系统 排水 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周边雨水沟外排至厂区外;生活污水经标准厂房已****园区污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办公及生活类设施:依托园区已建设施,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给水 依托园区标准厂房现有给水系统 供电 依托园区标准厂房现有供电系统 排水 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周边雨水沟外排至厂区外;生活污水经标准厂房已****园区污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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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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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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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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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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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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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