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7月25日,****组织召开****200万t/a铁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方案批复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批复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正常,后续管护责任落实,达到批复方案要求;基本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21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