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燕锦苑19号楼一至三层整体招商(租)公告
根据《**区国资办监管企业物业出租管理办法》、《****集团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及其招商引资出租细则相关规定,现就“石燕锦苑19号楼一至三层”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租),诚邀具备资金实力、有运营经验的优质主体承租运营。
一、项目概述
1、招商(租)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7MADNDEPMX2
2、招商(租)标的:石燕锦苑19号楼一至三层
3、坐落位置:**区永阳街道琉璃路56号
4、有无房产证:有
5、建筑面积:石燕锦苑19号楼一至三层建筑面积共计7065㎡,****社区用房2038㎡及已分配给个人的门面房256㎡,剩余面积4771㎡整体出租(包含公摊面积、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6、招商(租)用途:商业、超市
7、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8、装修程度:毛坯
9、区位优势:****医院、妇幼保健院,****客运站、轻轨S7号线**站。
10、本次招商(租)标的为整体招商(租),现状交付,工程依法验收合格,但现场水、电及出入线路需二次改造。招商(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能耗费用、二次消防验收等承租人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房屋不利因素、业态需要以及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能耗费用、二次消防验收等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二、 报名及招商(租)方式
1、公告时间:2026年8月24日-2026年9月4日
2、报名时间:同公告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市**区永阳街道**大道409号人社大楼12楼1209室。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承租人提交书面承诺函和报价函,只接受已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承租人递交的书面承诺函和报价函。
5、报名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承租人需在2026年9月4日24:00前向招商(租)人电汇或转账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小写¥300000.00元),招商(租)人开户行:****银行**湾子口支行,开户名:****,账号:101********017020。成交后报名保证金转为合同押金,对于被确定为承租人又不与招商(租)人签订合同(包括不与招商(****公司签订物业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商(租)人有权重新进行招租;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6、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经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报名承诺函(自然人报名仅签字)。
承租人电汇或转账支付保证金给招商(****银行回单复印件。
承租人密封于信封中的3封报价函(不提交报价函不影响报名资格,但无法取得竞价资格)。
7、交易方式:报名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签约;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时,采取现场竞价(密封递价、现场唱标方式)确定承租人。
8、竞价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10点30分
9、竞价地点:同报名地点
10、竞价方式:密封递价、现场唱标方式。即承租人现场递交3个密封报价函,经确认无误,报名承租人成为竞价人,流程进入竞价环节,招商(租)人的竞价主持人在见证人和竞价人的现场监督下进行三轮现场唱标,竞价主持人首先询问竞价人是否同意参加本轮竞价,同意的,招商(租)人当场拆封竞价人的密封报价函,不同意参加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密封报价函现场退回竞价人;加价幅度为不低于10万元每轮,第1轮报价低于97万元视为无效报价,第2轮报价低于107万元视为无效报价,第3轮报价低于117万元视为无效报价,拆封后的无效报价视同为按本轮最低报价出价,当3轮竞价出现相同报价时,摇号产生中标承租人。如承租人均不递交报价函,视同为均出价95万元,也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承租人。
三、租期、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和免租期:租赁期10年(另设免租期12个月,首年免租期6个月、第2年至第7年租赁期内各免1个月)
2、租金底价:87万元/年
3、租金递增方式:前3年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
4、押金:30万元,由报名保证金直接转入。
5、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于租赁协议签订前缴纳,以后每年租金须于下年度起始一个月前支付。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报名承租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报名承租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报名函中承诺。承租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3、报名承租人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调换、入股、承包等,必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商(租)人收购或补偿承租人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承租人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招商(租)人,否则视为承租人放弃其装修部分,招商(租)人有权自行处置。
五、重要事项
1、本次招商(租)遵循“现状交付”原则,招商(租)人交付物业已通过合法验收,涉及承租人运营所需的开业前一切改造及验收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招商(租)人不予补偿。对标的现状和物业服务可咨询招商(租)人,挂牌公示期间可提前预约现场查看和答疑,请意向承租人仔细审查项目规划、竣工及权证资料,充分了解实物现状、装修改造工作量和经营限制等潜在风险。
2、招商(租)标的在场物业服务单位为:****,承租人****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再与招商(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
3、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招商(租)人提前9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并确保提供合法征收批文,招商(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有权获得征迁费用中征收主体评估补偿的装修补偿款和动产搬迁的合法补偿,此外不得向招商(租)人提出其他任何补偿要求。
4、承租人需承诺守法经营,不得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违法经营,不得扰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5、承租人享有独立运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通过转让、转包、转租等方式出让经营权,承租人承担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隐患、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6、运营期间的水、电、燃气、垃圾、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招商(租)人提供的支持政策,①另设免租期12个月(首年免租期6个月、第二年至第七年租赁期内各免1个月);②招商(租)人承担第一年的物业服务费。
8、若运营期间因承租人违规、违法经营发生群体事件或其他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和声誉事件,招商(租)人依法有权在押金范围内先行赔付第三人并向承租人追索,同时招商(租)人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终止该房产租赁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经理
联系电话:025-****3727/180****9061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纪检监察室 025-****2890
八、附件:承诺函、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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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