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洞口县水利事务中心湖南省黄泥江洞口县二期治理工程(防洪除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湖南-邵阳-洞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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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黄泥江**县二期治理工程(防洪除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24 11:31

经审议,我局拟对《**省黄泥江**县二期治理工程(防洪除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

一、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二、联系地址:**县**街道****生态环境局**分局环评股 邮编:422300

三、 联系电话:0739-****810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黄泥江**县二期治理工程(防洪除涝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石江镇马口村圫里院子至山门镇里仁村山门拦河坝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在黄泥江**段两岸建设总长10171m的防洪岸坡工程(含左岸、右岸及支流**),涉及干流河段长18.4km,跨越山门镇、水东镇、石江镇等行政区划;岸坡规格按高于防洪标准10年一遇的洪水位高0.5m设计,护岸型式采用浆砌石护脚+雷诺护垫、重力式浆砌石挡墙、仿石装配式生态挡墙及连锁卡扣生态护坡等组合方案;配套设置生物通道及踏步100处、排涝排水涵管100处。辅助工程配套****搅拌站,租赁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与仓库,并铺设2.8km泥结碎石临时施工便道;施工用料采用现场开挖和外购相结合,不另设取土场和弃渣场,开挖土石方全部在工程中回填或利用,无弃方产生。环保工程配套设置隔油池与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实现零外排;落实扬尘“8个100%”管控及噪声防治措施。工程总投资3110.6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97.0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49.12万元;施工期安排在黄泥江枯水期,总工期12个月,不涉及围堰导流、河道清淤、疏浚等涉水作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择在黄泥江枯水期进行,不涉及围堰导流、河道清淤、疏浚等涉水作业,以降低对水体的影响程度。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及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搅拌补水、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实现零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严禁将施工废水、废渣直接排入黄泥江及支流水体。

2、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向黄泥江排放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避免雨季施工,气象预报24小时内降雨量≥10mm时,立即停止作业,对已开挖区域进行防雨布覆盖;砂石料堆等物料存放点须设置在保护区边界外≥50m处;在山门镇黄泥村、水东镇黄泥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段,严禁设置加油点、维修区;施工机械进入保护区段施工前须检查油箱密封性,随车配备吸油毡;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水厂取水口水质监测,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区域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安全管理,沿线巡查监控水质,发现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或者可能受到污染的情况,应当及时制止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饮用水安全。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围挡作业,合理布局。严格执行建筑工地“8个100%”要求(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运输100%密闭、裸露场地100%覆盖、车辆离场100%冲洗、施工场地100%硬化、施工过程100%湿法作业、扬尘监控100%安装、非道路移动机械100%达标排放),尽可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严格施工时间管理,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及中午(12:00~14:00)休息时段进行高噪声作业;物料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途经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对距离施工边界20m范围内的敏感点,应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或彩钢板临时拦挡。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工程不涉及危险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及土石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施工,****政府指定地点处理;开挖土石方全部在工程中回填或作为雷诺护垫填石材料利用,确保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不另设取土场和弃渣场。严禁将建筑垃圾、弃渣和生活垃圾倾倒进沿途河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加强区域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对施工区域采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项目占地外的植被;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进行作业;禁止施工废水排入水域、施工人员非法捕捞鱼类或伤害其他水生动物,切实保护项目地陆生和水生动植物。工程设置100处排水涵管、100处生物通道(含下河踏步),兼顾行洪排涝、居民亲水及小型动物通行需求。项目施工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存并覆盖防尘网,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对临时占地(施工便道、材料堆场等)进行迹地恢复、撒播本土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二、项目建设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施工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工程竣工后,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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