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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公司****门市**区小嶝岛东侧海域申请**新机场运输航道疏浚工程用海。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 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 1 |
**新机场运输航道疏浚工程 |
锚地用海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
0.4920 |
4个月 |
根据《**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11
附件:**新机场运输航道疏浚工程宗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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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