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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松****开发区****中心(**松****开发区****中心):
报来《关于申****幼儿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松城建函〔2025〕9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幼儿园(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441900-04-01-619256)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大岭山镇大塘村金多港,大塘路以南、莞佛高速以北、厚大路以东。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850.01平方米。本期建设9个班,新增270学位,总建筑面积为3984.63平方米,包括班级活动单元、综合活动单元、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室、洗涤消毒用房、厨房、设备室、门卫收发室、储藏室、值班室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广场、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2153.15万元内,其中:**工程费约1807.85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207.77万元,预备费约100.78万元,工程代建费用约36.75万元。****园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养,由****委托****作为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理。
六、请按照《****湖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湖办发〔2021〕42号)的规定,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改革局
2026年8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发展局、****建设局、**湖财政国资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