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国门潮汐车道改造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三)建设地点:**口岸国门区域
(四)项目概算资金:366万元
(五)建设内容:实施国门潮汐车道改造,优化口岸出入境车道通行调度,完善口岸通行配套设施,提升口岸通关通行能力。
(六)服务内容:开展现场实地调研,收集项目基础资料,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造价报告等工作;按照**市经信局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直至方案通过评审,配套提供汇报材料等相关技术服务。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按时间节点完成方案编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直至报批通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能力。
2. 近3年内具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业绩。
3.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能够满足现场踏勘、文本编制及后期修改完善工作。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至少包含: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工作。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团队人员材料;
4.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 信用查询截图;
6. 工作服务方案、报价函。
********小组,综合参选单位业绩、工作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报价、履约保障等情况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编制单位,最低报价不作为中选唯一依据。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27日
(二)递交地点:****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181****1883
本项目暂未取得正式概算批复,参选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工作量自主报价。本次参选报价仅作为比选评审参考,编制服务费用最终以概算批复核定的前期工作费为准,结算不得突破概算批复对应费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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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