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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7292X0 | 建设单位法人:方华 |
| 张柏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高亭镇鱼山大道38号商会大厦15层1507室 |
| **县垃圾中转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5-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转运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水库东10米 |
| 经度:122.188250 纬度: 30.3046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17 |
| 舟环岱建审〔20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454.98 |
| 10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7292X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新境****公司 |
| ****0109MA2H27X06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27X3PL6L | 竣工时间:2023-12-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2 id=78#_np=2_74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垃圾300t/d(含厨余垃圾 100t/d),装修垃圾设计规模120t/d、大件垃圾设计规模15t/d,园林垃圾设计规模2t/d。污水处理间污水处理规模50t/d。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垃圾300t/d(含厨余垃圾 100t/d),装修垃圾设计规模120t/d、大件垃圾设计规模15t/d,园林垃圾设计规模0t/d。污水处理间污水处理规模50t/d。 |
| 实际建设取消园林垃圾处置线,且建设单位承诺今后亦不再建设园林垃圾处置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厨余垃圾采用“竖直直接压入装箱+拉臂车转运”工艺,项目生活垃圾(不含厨余垃圾)采用“水平直接压入装箱+拉臂车转运 ”工艺,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采用“预处理+上料+破碎+磁选+弹跳筛分”的组合工艺,园林垃圾采用“粗破碎+磁吸+细破碎”工艺,污水处理采用采用非膜法“预处理+水解酸化+AO4 微氧曝气+均相氧化絮凝”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厨余垃圾采用“竖直直接压入装箱+拉臂车转运”工艺,项目生活垃圾(不含厨余垃圾)采用“水平直接压入装箱+拉臂车转运 ”工艺,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采用“预处理+上料+破碎+磁选”工艺,污水处理采用采用非膜法“预处理+水解酸化+AO4 微氧曝气+均相氧化絮凝”工艺。 |
| 环评报告中大件、装修垃圾为同一条生产线、园林垃圾为单独的一条生产线,但实际投运试生产后并无园林垃圾收集量,故未设置园林垃圾处置生产线,此外大件、装修垃圾实际收集量远小于环评审批产能,建设单位对大件及装修垃圾处置生产线进行了**优化,且生产设备均在环评审批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恶臭采用“化学洗涤+植物液洗涤+干式化学过滤”、“化学洗涤+生物滤池+干式化学过滤”末端除臭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厨房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2)容器设备、中转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及垃圾渗滤液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3)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等处进行减震设施,在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置。生活垃圾每日连同外运回来的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布袋除尘系统清理产生的除尘灰、装修垃圾破碎产生的细渣及大件垃圾破碎产生的木料、塑料、布类等一起运往团****发电厂焚烧。大件垃圾预处理挑选出的陶瓷、玻璃制品、杂物等不可回收物放置在城建部门指定位置。大件垃圾预处理挑选出的电子废弃物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机构回收处置。大件垃圾预处理挑选出的自行车、厚钢件等普通可回收物,装修垃圾破碎产生的泡沫、废纺,大件垃圾、 装修垃圾处置产生的金属,园林垃圾处置产生的肥料及原辅料补充产生的废包装****公司综合利用;除臭系统产生的废干式滤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恶臭采用“化学洗涤+植物液洗涤+干式化学过滤”、“化学洗涤+生物滤池+干式化学过滤”末端除臭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厨房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2)容器设备、中转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及垃圾渗滤液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3)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等处进行减震设施,在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保养。(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置。生活垃圾每日连同外运回来的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压缩处理后与废气处理除尘灰、装修垃圾破碎细渣、木料、塑料、布类、陶瓷等可燃物一起运往团****发电厂焚烧。行车、厚钢件、玻璃、电视机、电冰箱等普通可回收物、泡沫、废纺、金属、废包装物、除尘器废布袋等收集后委托****回收;压滤污泥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干式滤料以及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在中转站危废间分类暂存后才能后委托******公司收集储运,最终经危废处置单位(**市纳海固体****公司)处置。 |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并对照《**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相关规定,营运期大件及装修垃圾分拣出来的陶瓷固废属于可燃物,与中转站其他可燃物送至团****发电厂焚烧;玻璃、电视机、电冰箱等属于可回收物,****公司综合利用;其余固废属性判定基本与环评一致。除压滤污泥、陶瓷、玻璃制品、电视机、电冰箱等电子废物外,其余各类固废的产生及处置方式与环评描述基本一致,各类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风险事故防范工作。项目运营期间,应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编制有针对性的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配置风险防范设施设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已基本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措施如下: 1)加强安全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生产技能培训和风险防范、应急培训,确保生产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风险应急技能,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2)各类建筑内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同时定期对上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况下; 3)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顺畅; 4)设置专用的垃圾收储车辆运输,避免跑冒滴漏。 5)本项目污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均采用半地下钢砼结构,并设有事故池;项项目中转站地面全部硬化并做好防渗防漏。 |
| 无变化,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457 | 1.864 | 0 | 0 | 1.457 | 1.457 | |
| 0 | 0.729 | 0.932 | 0 | 0 | 0.729 | 0.729 | |
| 0 | 0.073 | 0.093 | 0 | 0 | 0.073 | 0.07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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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间设施 | 厂区污水处理间出水水质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第一类污染物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标准,纳管废水中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标准,其余污染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 | 厂区污水处理间出水水质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第一类污染物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标准,纳管废水中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标准,其余污染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处理间废水出口各污染物浓度如下:CODCr为112~134mg/L,总磷为2.28~2.76mg/L,总氮为59.4~65.5mg/L,氨氮为26.7~30.8mg/L,悬浮物为42~57mg/L,动植物油类为0.06L~0.08mg/L,总汞为6.1×10-4~6.9×10-4mg/L,总铅为7×10-5~2.7×10-4mg/L,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均低于各自检出限(0.05L、0.03L、0.004L、3×10-4L)。厂区污水处理间出水水质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第一类污染物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标准,纳管废水中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标准,其余污染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 |
| 1 | 破碎粉尘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 | 厂区粉粹车间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破碎机及输送装置等主要产尘工序均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由 1 套布袋除尘系统集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布袋除尘器 | 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为2.52×10-2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5kg/h)。 | |
| 2 | 恶臭废气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项目转运站(不包括渗滤液收集池区域)采用重点区域包括卸料大厅、压缩装箱大厅等卸料作业位等设置离子氧送风除臭系统及植物液喷淋系统,项目转运站(不包括渗滤液收集池区域)内设排风口,臭气集中收集使车间内形成负压,臭气经离子氧送风除臭系统及植物液喷淋系统预处理后由风机收集至2套“化学洗涤+植物液洗涤+干式化学过滤”末端除臭系统,最终恶臭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转运站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间内各功能池及设备设排风口,将臭气集中收集至1套“化学洗涤+生物滤池+干式化学过滤”末端除臭系统。最终恶臭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即项目转运站、污水处理间产生的恶臭废气经各自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共同汇入DA002排气筒。 | 恶臭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氨、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104kg/h和2.09×10-2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51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食堂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办公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至办公楼屋顶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置。生活垃圾每日连同外运回来的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布袋除尘系统清理产生的除尘灰、装修垃圾破碎产生的细渣及大件垃圾破碎产生的木料、塑料、布类等一起运往团****发电厂焚烧。大件垃圾预处理挑选出的陶瓷、玻璃制品、杂物等不可回收物放置在城建部门指定位置。大件垃圾预处理挑选出的电子废弃物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机构回收处置。大件垃圾预处理挑选出的自行车、厚钢件等普通可回收物,装修垃圾破碎产生的泡沫、废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处置产生的金属,园林垃圾处置产生的肥料及原辅料补充产生的废包装****公司综合利用;除臭系统产生的废干式滤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间运行产生的污泥,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处置产生的电视机、电冰箱等废弃物;木料、塑料、布类等可燃物;自行车、厚钢件、玻璃制品、金属、细渣、泡沫、废纺等普通可回收物;陶瓷杂物等不可回收物;布袋除尘系统清理产生的除尘灰,后期废布袋,除臭系统产生的废干式滤料以及原材料的包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并对照《**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相关规定,营运期大件及装修垃圾分拣出来的陶瓷固废属于可燃物,与中转站其他可燃物送至团****发电厂焚烧;玻璃、电视机、电冰箱等属于可回收物,****公司综合利用;其余固废属性判定基本与环评一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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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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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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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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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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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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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