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万江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8、E11、E12街坊调整 的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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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万江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8、E11、E12街坊调整 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6年8月,我街道完成了**市万江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8、E11、E12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到《**市万江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8、E11、E12街坊。调整范围北至万江大道、南至**水道、西至银**路、**四环路,面积约37.80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道路、用地功能、公共服务设施、地块界线、地块控制指标、建筑退后红线距离、禁止机动车开口地段、图则规划控制要点及说明、道路交叉口标高、市政设施、轨道线位等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1、道路调整:

(1)依据施工图,调整银龙路跨江隧道、银**路、****车站南路的线位及道路宽度;

(2)增加2条道路红线宽度26米的城市支路。

2、用地功能调整:

(1****客运站功能外迁,将原E08-02(T23)、E08-03(U21)、E08-04(U24)地块用地功能调整成居住和配套设施用地,其中E08-01、E08-07、E08-13、E08-14地块落实为二类居住用地(R2),E08-12****小学及幼儿园用地(R6);

(2)落实8宗已出让的轨道设施用地。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1****客运站和加油站用地,将原独立占地的公交首末站整合至调整后的E08-07(R2)地块内配建,使用面积不少于6900㎡;

(2)取消原E11-01地块附设的6班幼儿园;结合居住人口的学位需求,调整后在E08-12地块新增1****学校(24班小学+12班初中);

(3)在E12街坊内落实1处体育设施用地(C4),地块编号为****,用地面积8720㎡;

(4)在E11-01地块内集中配建1****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5)在E08-01地块内增加1座10kV开关站和1****停车场,****停车场要求建设不少于6个机动车停车位及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4、地块界线调整:

(1)结合优化后的道路方案,调整E11-01(R2)、E11-02(G12)地块界线;

(2)结合开发边界、生态控制线调整E12-02(G12)、E12-04(G12)、****(C4)地块界线。

5、地块控制指标调整:

(1)E08-01(R2)地块容积率落实为1.57,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2)E08-07(R2)地块容积率落实为1.5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3)E08-12(R6)地块容积率落实为1.67,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以“——”表达;

(4)E08-13(R2)地块容积率落实为1.8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5)E08-14(R2)地块容积率落实为2.4,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6)E11-01(R2)地块容积率从1.9提高至2.0,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22%,建筑限高从100米调整为80米,绿地率由30%调整为35%。

6、建筑退后红线距离以及禁止机动车开口地段调整:依据《**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调整地块建筑退后红线距离以及禁止机动车开口地段。

7、规划控制要点及说明调整:结合相关规定及最新要求,对E08、E11、E12图则规划控制要点及说明进行调整。

8、道路交叉口标高调整:结合现状,调整道路交叉口现状标高和规划标高。

9、市政设施调整:对范围内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市政管线进行调整。

10、更新轨道线位:结合最新的轨道线位,更新用地规划图内轨道1号线和8号线线位。

三、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22日。

四、公示方式

**市万江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8、E11、E12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局网站 http://nr.****.cn/;

(二)现场展示:**市万江街道沿江路1号曦龙****中心大堂;

(三)报纸公示:**日报;

****电视台播放:****电视台连续三天。

五、提出意见及建议

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市万江街道沿江路1号曦龙****管理所” (邮编 523000),信封表面须注明“**市万江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8、E11、E12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2891。

七、申请听证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2026年8月24日

相关文件: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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