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卡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拟对《千卡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8-24至2026-8-2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坑口街道**大道南7****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758-****5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千卡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镇贝水BS-01-12-F号 |
| 建设单位 | **** |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主要从事热喷射铝棒加热炉、整体式热剪、全伺服热锯、电液伺服剥皮机、机械手、铝棒清刷机、模具炉、时效退火炉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热喷射铝棒加热炉50台、整体式热剪20台、全伺服热锯30台、电液伺服剥皮机30台、机械手20台、铝棒清刷机20台、模具炉150腔、时效退火炉10台。 |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两者之间的较****处理厂。 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及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①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②调漆、喷枪清洗、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TVOC、非甲烷总烃表征)、颗粒物、臭气浓度,经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③厨房油烟经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3排放。DA001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DA002排放的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A002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DA002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标准值。DA003排放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①焊接工序中未被收集的烟尘(颗粒物);②切割、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③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中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的排放限值。 防治措施: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调漆、喷枪清洗、喷漆及烘干废气经“水帘柜+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针对无组织废气,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通风及促进大气扩散等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贮存过程中,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时,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按规定进行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