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片区)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片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及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统一答疑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承担的职责,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3.1.1项要求;联合体牵头方还应符合上述3.1.3项要求。
(3)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员,符合上述3.1.5项要求;技术负责人符合上述3.1.6项要求。”
现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承担的职责,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3.1.1项要求。
(3)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员,符合上述3.1.5项要求。”
二、原评分标准表中关于评分因素“荣誉”的评分标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EPC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含EPC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三、原评分标准表中关于评分因素“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及进场计划”的评分标准:“每提供1名下列人员得1分,满分5分。岗位及数量如下。
1、施工员:2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2、造价人员: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质检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现修改为:“每提供1名下列人员得1分,满分5分。岗位及数量如下:
1.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2.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造价人员: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质检员:1人,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5.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问:我单位提供的奖项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优质工程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司名单)或其官网公示截图,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荣誉”评分条款的要求
答:符合要求。
问:.我司承参建的项目(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是否属于农田水利项目;上述项目获得**市政工程庐州杯奖的称号是否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答: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本答疑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本次答疑澄清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澄清内容。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路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9****16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县**镇**花苑一期住5号门面
项目负责人:徐光兵
电 话:138****5989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