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28-08-21
******基地动力部3台220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基地动力部3台220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已于2026年8月21日在国e****集团一体化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gdg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om)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等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如下补充修改: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
①: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a)或(b)或
(a)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c)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获准从事许可项目为锅炉制造且子项目为锅炉(A)的生产活动);
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修改为:
3.1.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
①: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a)或(b)或(c)
(a)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c)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获准从事许可项目为锅炉制造且子项目为锅炉(A)的生产活动)。
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上述①和②资质应提供资质证书及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有效的证明资料。
原招标公告的其它内容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