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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关于的报告》(洪政发〔2026〕31号文)收悉。参照甘****公司《关于上报的报告》(甘正咨字发实施方案评估〔2026〕005号文),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洪德镇私盐路村私盐路组至邓塬组砂砾路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实施私盐路村私盐路组至邓塬组砂砾路建设项目,将从根本上解决两组群众的出行难问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筑基”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将是补齐村内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保障群众基本出行权益、提升村民生活幸福感的必要且关键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防范返贫风险,同时为私盐路村长远发展夯实基础支撑,对推进该村乡村**、切实保障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洪德镇私盐路村私盐路组至邓塬组砂砾路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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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建设地点
洪德镇私盐路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6年5月—2026年7月
六、项目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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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砂砾路2.471千米,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混凝土边沟2200米,1-1.0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道18米,配套实施排水设施工程。
八、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8.3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35.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万元。
资金来源:村级自筹资金
九、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