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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至**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至**高速公路起于**市**区胜观镇接G42沪蓉高速胜观枢纽互通,经**市**县、**市**区、**市**,止于**市**县庙坝镇牌坊枢纽,顺接**至**高速,并设置十字枢纽连接G65包茂高速。
项目主线全长77.236千米,采用高速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路基宽度33.5米,设计时速100千米,双向六车道。项目互通连接线4条全长9.923千米,采用二级或三级公路标准。全线共设置桥梁64座全长18.234千米(特大桥1座全长1.428千米,大中桥63座全长16.806千米),隧道5座全长15.903千米(特长隧道2座全长11.698千米,长隧道2座全长3.318千米,中隧道1座全长0.887千米),排烟斜井1座1.765千米,互通式立交10处(枢纽互通4处,一般互通6处)、涵洞(通道)209道、规划服务区2处等。项目总投资169.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92亿元。
项目总占地706.5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579.84公顷,临时占地126.68公顷;土石方挖方1895.96万立方米,弃方559.71万立方米;全线设置弃渣场12处,施工便道150.05千米(其中**21.76千米,改建或利用既有道路约128.29千米)等;所需砂石骨料采用外购和综合利用土石方挖方,不单独设置料场。
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应当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明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用现有道路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施工期结束后应按要求及时做好生态修复。采取全隧道方案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賨人谷国家森林公园、**市**县庙坝镇煤炭沟徐家老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述环境敏感区内不设置大型临时设施。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开工前针对施工区域开展动植物详查,针对施工中新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涉水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要进一步优化桥梁设计,合理减少涉水桥墩。对邻近施工区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设置围栏和标识牌,涉及古树保护范围的路段,施工前制定古树保护方案,加强生态监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项目施工及运行不对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造成不利影响。妥善保存路基开挖及临时占地表土,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生态修复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制定并落实生态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重点保护动植物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落实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二)强化生态敏感区保护。根据《****草原局关于**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相关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的复函》,蓬**家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不涉及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所涉自然保护地路段在方案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如最终批复的方案与报告书内容不一致,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手续。项目在**賨人谷国家森林公园内选址方案****草原局原则同意,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避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拌和站、预制场等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集****处理厂处置,或采****设备处理后用作农灌、绿化等。加强施工管理,跨河桥梁施工在枯水期进行;渠江特大桥施工须避开鱼类繁殖季节,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隧道施工过程中按照“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采取超前探水预报、封堵控制措施,隧道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农林灌或达标排放。针对顶部分布有居民点的部分隧道,通过加强地下水跟踪监测,提供替代水源保障供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隧道开挖对居民饮水的影响。****服务区、收费站等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冲厕、绿化、农田灌溉。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针对营运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并按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及建设工作,确保降噪效果。对远期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以及声屏障安装条件。运营期应加强管理与维护,结合跟踪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管理部门在今后的规划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公路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合理规划公路两侧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以全隧道形式穿越**县庙坝镇煤炭沟徐家老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相关区域水质监测,制定相关预案,确保居民用水不受施工影响。项目在跨越地表水路段应设置连续防撞护栏,主线渠江特大桥下游为渠江黄颡鱼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应设置径流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和降低交通运输事故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
(六)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拌和站位置,采取密闭拌和,沥青拌和设备配置消烟除尘装置,混凝土拌和配置布袋除尘设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降尘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强化施工期施工场地废气和扬尘治理,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布设拌和站等临时设施,尽量远离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期工程弃渣以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优化弃渣场选址,先挡后弃,弃渣送渣场堆存,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建设过程中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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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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