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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市**区人民公园绿美点(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林业局:
《关于报审**市**区人民公园绿美点(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区人民公园绿美点(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7-441403-64-01-342893)初步设计概算。建设地点:**区扶大高管会三丰、三葵村和南口镇**、瑶燕、葵岗、车陂村,**长深高速公路扶大段,南接高铁**西站,西邻X026县道,北到国道G205线。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①公园南入口提升改造约800平方米、**停车场及配套公厕设施等约5000平方米;②建设生态客家文化宣传区约 1050平方米、公益林生态展示区约 1400平方米;③**沿线健身步道、登山步道约1058米、原有步道改造提升约600米及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37.3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802.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20万元,预备费用9.28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省级绿美资金和省拨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解决。
五、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六、请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市**区人民公园绿美点(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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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区委常委、副区长吕瑜泉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国家、省相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核准。 2、该项目总投资937.32万元,其中:勘察6.25万元,设计30.9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781.84万元,监理24.17万元,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设备购置费21万元,其他73.07万元。 3、核准本项目的**工程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方式。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