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劳务派遣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范围
服务公司需配置专职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以每月单位实际在册人数为准)包括入离职手续办理、基础信息档案管理、代发工资等
(二)服务要求及内容
1.服务公司为采购人提务派遣管理服务。主要是根据采购人岗位的需求,派驻符合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上岗工作。其人员要求如下: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具备相应工作岗位资格
(3)身体健康,****学校教学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公司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3.服务公司负责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4.服务公司负责按照****学校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学校的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缴付金额和险种。
5.服务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负责处理劳动人事纠纷等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6.服务公司应要求派遣人员服从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派遣人员。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立****公司调换人员:
(1)在用工期间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采购人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公司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服务公司为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与采购人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8.劳务派遣人员入职后,如采购人要求,服务公司有义务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采购人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
9.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服务公司应督促和教育其员工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政策,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忠于职守,服从采购人管理,积极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工作。
10.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服务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服务业务。督促提供的服务人员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继续教育及培训活动。
11.向采购人报送被委派的服务项目负责人及服务项目主要成员名单、服务规划;完成服务合同范围内的业务。在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服务项目负责人。
12.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当运用合理的技能,帮助采购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3.服务公司及劳务派遣使用的采购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采购人的财产,在服务工作完成或者终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相关物品归还提交采购人。
14.服务公司须储备有充足的提供教育服务的人才库,如人才库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下,服务公司须按采购人要求立即招聘相应岗位的服务人员或采购人有权另行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应教育服务。
15.采购人通过试用考核方式确定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的内容和方式由采购人自行决定。服务试用考核期为1个月,试用考核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或劳务派遣人员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的,****公司,****公司再次提供适岗的人员。服务公司每次提供的新的劳务派遣人员均应执行1个月的服务试用考核期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或发现在任现职前存在虚假的从业经历、学习经历、文凭、职称等,或者有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被退回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相应的派遣教师费用。试用考核期内考核不合格被退回的,采购人按实际服务天数于次月支付购买费用。
16.因劳务派遣人员自身原因客观上不能按约履行或提供服务,服务公司应在不影响采购人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立即安排相应服务人员接替。
17.服务公司组织派遣人员进行体检和上岗知识培训(须包含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公司承担。提交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学历验证证明、教师资格证、体****医院入职体检表)、出生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截图)、《派遣服务接收函》给采购人。
18.****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与采购人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制度管理员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员工的工资、工会福利、经济补偿金、购买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国家规定的相关保障机制。
19.服务公司全面负责派遣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动纠纷处理与社保管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采购人备案。
20.服务公司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人员到采购人提供派遣服务。对于采购人按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公司的人员,服务公司应第一时间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退回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避免对采购人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若产生不利影响,视作该例派遣服务失败,在费用结算中作出扣减。
21.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服务公司承担相应的管理和赔偿责任的同时对派遣人员进行处理;****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少采购人相关损失的,****公司承担纠纷、损失扩大的相应责任和赔偿;****公司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公司负完全责任;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公司负责。
22.如果劳务派遣人员出现孕产假、病假、工伤等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服务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服务人员接替,上述被接替人员孕产假、病假、工伤等期间的****公司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3.劳务派遣人员如在采购人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工伤的,服务公司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与采购人无关。
24.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死亡,服务公司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规定给予服务人员医疗期、医疗期待遇和死亡待遇,与采购人无关。
25.服务公司负责建立相应完善的管理、培训、服务制度以实现对采购人派遣人员的聘用管理、人事管理和后勤服务等。相关资料尤其过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备查。
(三)具体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1.1自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2个月。协议到期后,如履约考核评定为良好及以上,可以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为12个月。
2.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2.1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按管理服务单价进行报价。
2.2费用包干
本项目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员工资、福利及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根据询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单价金额,合同期内不做调整。
2.3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甲乙双方共同核算派遣人员实际派遣人数,按实际人数结算派遣人员费用及月度管理服务费。采购人按月度/季度(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向中标人支付相应款项,中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3.验收要求
3.1验收标准参照本文件服务要求及服务成果执行。
3.2如中标单位服务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由中标单位赔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投标人具有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或登记备案的《人力**服务机构备案凭证》或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及供应商选定由采购人结合内部制度综合评定。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25日上午9:00至2026年8月27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163.com
4.****财政局****公司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公告及本项目询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公司官网https://www.****.com/,在深****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市深汕特别**区新光路与创文路交汇处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183****6292
七、温馨提示
1.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2.采购人保留取消、修改或终止本项目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本项目为市场询价,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依法依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