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凯爱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凯爱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部件智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绍兴-诸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拟对******公司凯爱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部件智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4 13:36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公司凯爱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部件智造项目

枫桥镇梅苑村

******公司

项目投资20000万元,形成年产185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部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浓水作为危废处置,研磨废水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研磨清洗废水经捞渣后回用,浓水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其****处理站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pH、总锌、氟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间接排放其他区域标准限值,其余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NH3-N、总磷、TN纳管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标准值)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处理,出水水质CODCr、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排放限值,其余污染因子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环境。2、废气:熔化烟尘经围护式密闭罩收集,燃气废气经自带排烟管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各类废气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各类废气颗粒物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和无组织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林格曼级;喷砂粉尘经设备直连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涂废气经水帘预处理与喷漆房其他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治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粉尘车间整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固化废气和浸渗补漏废气均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收集,危废库废气经车间整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25m的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气有组织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其余因子无组织能达到表6中相关值,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注塑挤出热压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有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执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相关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排放标准。3、固体废物:1、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喷砂粉尘收尘(含废钢砂)、粉尘收尘(含废钢丸)、废模具刀具、废焊条焊渣、锌炉渣、废石英砂、纯水制备活性炭、废树脂、废RO膜、废滤网、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件、废磨料、废耐火材料、废布袋滤筒等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切削液、铝炉渣、废包装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油桶、废机油、废油、电极清洗废水、浮油、污泥、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网、滤渣、直接冷却水浓水、研磨清洗废水、漆渣、废过滤棉/网、熔化烟尘收尘、槽渣、废电极板、喷枪清洗废水均属于危险废物。2、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公司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要求建设单位规范化建设1座一般固废仓库(80m2),位于厂房1F西南侧,其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用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3、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规范化建设1座危废暂存仓库(80m2),位于厂房1F西南侧,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4、噪声: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4、生产时不能打开门窗。5、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7112 传真:****9106

通讯地址:**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公司.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