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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申请,拟建设的**县**状元府建设项目位于**县**街道**冲,规划设计方案已备案,目前正在进行预测,经审核,由于规划设计编制单位统计错误,误将四跑楼梯间的面积计算了2次,建筑面积统计出现偏差,****社区服务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未能达到200平方米的规划指标要求。为确保满足配建标准,****社区服务管理用房的外部墙体向相邻露台方向扩宽0.9米,确保建筑面积达到原规划设计的200.42平方米,该优化调整仅涉及局部建筑轮廓变动,不改变建筑整体结构、外立面风格及原有使用功能,亦不影响周边住户的合法权益及公共通行。
经审查,****社区服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与原规划设计的200.42平方米一致,其他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不变,符合用地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我局拟同意对**县东****社区服务管理用房规划布局优化调整方案进行备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现特此进行批前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县东****社区服务管理用房规划布局优化调整方案进行备案。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0855—****439(****)
附件:**县东****社区服务管理用房规划布局优化调整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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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