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490地块开发项目(一期)10kV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490地块开发项目(一期)10kV供配电工程,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Z490地块开发项目(一期)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市杭集镇,****路、西至兴园路、南至新生路、北至规划滨河绿地。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3389.67m2
2.1.3 合同估算价:4230.78万元
2.1.4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高低压管道、高低压电缆、配电柜、分支箱、电表箱、变压器及充电桩、充电桩桥架及供电桥架、配电房电缆沟、分支箱基础、智能辅助监控系统设备等供货安装调试;配合管道验收、至通电交付并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手续办理。
2.3 ****政府采购工程: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2026 年5月-2026 年7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加急标书代写
3.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3.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 2026年8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代理部二部(**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
4.3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北路68号旺角三楼)投标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5.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15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室(**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加急标书代写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项目负责人答辩6分,投标人业绩及人员4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国企采购”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生态科技**创智二路 地 址:**市**北路68号
联系人:/ 联系人:江鹏
电 话:/ 电 话:150****240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q.com
10.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江鹏; 联系电话:150****2404; 通讯地址:**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