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彭场郭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增效更新工程项目

审批
湖北-仙桃-仙桃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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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4********3780762王学文
赵****省省直辖**市
**市**大道中段2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仙****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增效更新工程项目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省省直辖**市 彭场镇、郭河镇
经度:113.520334 纬度: 30.261036****环境局
2024-06-25
仙环建函〔2024〕35号****
2026-03-1111104.05
213****
114********3780762****
114********3780762****公司
****9004MA4893TW5U2025-10-23
2026-07-242026-08-21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24cDiH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0000m3/d; ****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000m3/d****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0000m3/d; ****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000m3/d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处理厂工艺流程: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A2/O生物池、平流沉淀池-连续流砂滤池-接触消毒池-排放口; ****处理厂工艺流程:调节池、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物池、平流沉淀池-连续流砂滤池、纤维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排放口****处理厂工艺流程: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A2/O生物池、平流沉淀池-连续流砂滤池-接触消毒池-排放口; ****处理厂工艺流程:调节池、细格栅、沉砂池-A2/O生物池、平流沉淀池-连续流砂滤池-接触消毒池-排放口
****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由原环评确定的“调节池、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物池、平流沉淀池+微絮凝+纤维滤布滤池过滤+次氯酸钠消毒”调整为“调节池、细格栅、沉砂池+A2/O池、平流沉淀池+微絮凝+连续流砂过滤池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单元有所优化,处理能力及出水水质未发生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处理工艺:主要产臭单元臭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工艺:主要产臭单元臭气经收集后采用离子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原环评要求主要产臭单元臭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主要产臭单元臭气经收集后采用离子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厂废气处理工艺均由活性炭吸附变更为离子除臭。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详见验收报告表2-3、表2-5、表2-4、表2-6详见验收报告表2-3、表2-5、表2-4、表2-6
(1)部分污水处理构筑物由原环评确定的拆除原有建筑后原址改建,实际建设中调整为在预留空地上**,构筑物规模及处理能力未发生变化,占地面积较环评有所调整。 (2****处理厂部分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各处理单元运行稳定,处理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3****处理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新增了一栋辅助用房及配套设备,以满足厂区运行管理需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氨(吨/年) 硫化氢(吨/年)
0 405.66 0 0 0 405.66 405.66
0 67.02 0 0 0 67.02 67.02
0 1.531 0 0 0 1.531 1.53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85 0 0 0 0.085 0.085 /
0 0.0016 0 0 0 0.002 0.0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在线监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 ****处理厂进水口安装有COD、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排水口安装有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环境局联网,可对出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pH值、浊度、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装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表6标准限值 ****处理厂均对储泥池及污泥脱水间等主要产臭单元进行密闭收集,臭气经收集后采用离子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烟气参数、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于专用设备房内,利用厂房隔声降噪;对鼓风机等设备安装消声器;各类水泵、风机等安装时设置减震基础,减少振动传播;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或远离厂界一侧,利用距离衰减和绿化带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厂界环境噪声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产生的生活垃圾、沉砂、栅渣应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浓缩脱水后的污泥应送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进行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在线仪器运营废液及化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沉砂、栅渣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剩余污泥经叠螺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定期运送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规范处置;废矿物油、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妥善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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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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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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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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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