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计生产建设项目

审批
陕西-宝鸡-渭滨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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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1550760赵富荣
高蓓**省**市**区
**省**市**区G310(姜谭路) 西部传感器产业园一期4栋标准厂房及二期D2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流量计生产建设项目
2021版本:083-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衡器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C4011-C401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省**市**区 **省**市**区G310(姜谭路) 西部传感器产业园一期4栋标准厂房及二期D2厂房
经度:107.****8080 纬度: 34.****7234****环境局**分局
2024-11-07
宝环渭函〔2024〕79号****
2026-06-1111451.5
500.1****
********
****5507-6******公司
MA6TUPCW-42026-04-01
2026-07-242026-08-21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249Ip4z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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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6000台36000台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管→焊接→衬里→电极装配→线圈装配→外包板焊接→灌胶→抛丸、喷漆→领料→转换器高温老化→程序烧写→涂覆点胶→电路板装配→壳体装配→整机装配→标定→测试→包装切管→焊接→衬里→电极装配→线圈装配→外包板焊接→灌胶→抛丸、喷漆→领料→转换器高温老化→程序烧写→涂覆点胶→电路板装配→壳体装配→整机装配→标定→测试→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设置固定密闭干式喷漆房,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化学纤维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RTO燃烧”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8.6m 高排气筒( P1) 排放;线 圈加热、发泡、灌封产生的废气、衬里翻边加热废气(氟化氢) 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8.6m 高排气筒 ( P1) 排放; 2、切管、焊接、抛丸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8.6m 高排气筒(P2) 排放。1#抛丸废气经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8.6m排气筒排放(DA001北侧)。2#抛丸废气经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8.6m排气筒排放(DA002南侧)。喷漆房废气经负压喷漆房收集后经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氧化+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8.6米排气筒排放(DA003)焊接废气10个集气罩收集、衬里翻边加热废气经6个移动式集气罩收集、线圈加热废气经1个密闭集气系统、灌封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8.6m排气筒排放(DA004)。
1、环评阶段1条人工喷涂、1条机器人喷涂,实际验收阶段为2条人工喷涂,公司的规模、原辅材料均未发生变化;环评阶段喷漆房采用化学纤维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RTO燃烧处理经28.6m排气筒排放,验收阶段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氧化+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8.6米排气筒排放(DA003)处理,前端优化:由单级化学纤维干式过滤升级为两级干式过滤(粗滤+精滤),漆雾拦截效果优于原方案,减少活性炭堵塞,**炭体使用寿命;末端替代:RTO(蓄热焚烧)替换为催化燃烧RCO脱附氧化,二者同属VOC热氧化销毁工艺,技术路线同源:均通过加热将有机废气分解为CO2、水,无二次有毒污染物产生;处理效率:实际VOC去除率≥85,与环评设计最低去除效率持平。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环评阶段切管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后经28.6m排气筒排放(P2),验收阶段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环评阶段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按照95%计算,环评有组织排放量为0.06t/a,验收阶段根据设计方案,除尘效率为99.9%,产生量为1.16t/a,收集粉尘量为1.157/a,则验收有组织排放量为0.002t/a,小于环评阶段有组织0.06t/a排放量;环评阶段验收阶段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1t/a,小于环评阶段无组织排放量0.77t/a,对照文件清单规模第四条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切割废气排放量未超过10%污染物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环评阶段要求线圈加热、灌封、发泡、衬里翻边经活性炭处理后与喷漆房共用排气筒排放(28.6m);实际验收阶段线圈加热、灌封、发泡、衬里翻边、焊接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单独28.6m排气筒排放;项目产能、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未调整;未新增污染物种类,VOCs、颗粒物产生总量未增加。本项目治理设施由单一活性炭升级为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除尘、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优于原环评方案,属于环保治理措施强化升级,颗粒物、VOCs去除能力提升。 ① 原方案是多股废气合并共用排气筒;实际将线圈加热、灌封、发泡、衬里翻边、焊接废气分出单独排气筒,并非新增生产源对应的全新排放口,只是废气汇集方式调整; ② 该排气筒高度维持28.6m,未降低; ③ 喷漆房排气筒保持不变,不存在取消、削减治理设施情形; 本次仅为废气收集汇集方式优化、废气治理工艺提升改造;生产规模、主体工艺、原辅材料不变,污染治理措施得到强化,污染物排放种类不变、排放总量不会增加,排气筒高度维持设计值,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733 0 0 0 0.073 0.073
0 0.0158 0 0 0 0.016 0.01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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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2183 0 0 0 0.218 0.218 /
0 0.2794 0 0 0 0.279 0.27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处理厂(宝****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渭河。 验收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总排口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的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的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放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1#抛丸废气经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8.6m排气筒排放(DA001北侧)。 2#抛丸废气经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8.6m排气筒排放(DA002南侧)。 喷漆房废气经负压喷漆房收集后经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氧化+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8.6米排气筒排放(DA003) 焊接废气10个集气罩收集、衬里翻边加热废气经6个移动式集气罩收集、线圈加热废气经1个密闭集气系统、灌封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8.6m排气筒排放(DA004)。 抛丸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排放口(DA001)、抛丸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排放口(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喷漆房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口(DA003)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切管、焊接、衬里、线圈加热、发泡、灌封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口(DA004)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1#~4#氟化物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1#~4#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3企业边界标准限值要求;5#厂区监控点内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厂房隔声及合理布局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区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要求妥善收集、暂存。项目 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焊渣、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切管、抛丸和焊接工序除尘器收集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及时外售处置;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发泡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废漆桶及废发泡材料桶、废含油棉纱、抹布等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相关台账、制度、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需严格规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已建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存放,一般固废交由**金达****公司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明瑞****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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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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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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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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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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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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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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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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