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定点分时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序号: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新村6号楼603室
序号:2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燕山乡**南路与姜****工业园内南侧一号厂房
序号:3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紫蓬路1325号
序号:4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东**天坛路5号1号楼二层1-9-2156
四、最高入围价格
最高入围价格为统一综合费率56%。
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任步涛(组长)、李廷豪、王庆利、蔡凤丽、薛云(征集人)。
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管理中心
地址:**市**区**大道3115号
联系人:薛云
电话:0552-****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1000号
联系人:陈财运
联系方式:0552-****319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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