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尚贵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秸秆计划烧除运行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进行办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探索秸秆露天焚烧精准管控的方式方法,力求寻找科学合理、疏堵结合的最优解。针对此提案,我们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提案办理。
一是开展专题调研。我局专题赴**区、**区、**区和**等地开展实地调研,与13个镇村座谈交流,与基层干部面对面座谈,到田间地头与农户交谈,广泛听取并收集各方意见建议。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与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沟通协作,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强化气象分析研判和指导。同时,****管理局、市林业竹业局等部门充分交流,加强秸秆焚烧安全风险防范。
三是强化安排部署。市政府先后召开2026年小春和大春作物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推进会,系统部署小春作物和大春作物收割期间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市环委办分别印发小春作物和大春作物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四是强化技术支撑。依托秸秆焚烧高空视频监控平台、****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平台等,统筹专业技术力量,常态化进行秸秆焚烧风险分析,提出管控建议和开展巡查管控。
二、关于“强化政策支持”的建议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政府应当科学精准加强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的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我局在秸秆管控方面坚持“疏堵结合、分区管控”原则,科学实施秸秆焚烧分区管控。禁烧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限烧区内优先推行综合利用,对无法完全利用的秸秆,以空气质量不明显恶化和不影响公共安全为前提,制定分期、分批、限量焚烧计划,有序开展计划烧除。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局梳理出计划烧除的要点,印发《**市秸秆计划烧除工作机制(试行)》,明确计划烧除的区域范围、气象条件、时间窗口、实施程序、安全管理、熔断机制及各部门职责分工,提出“五烧”“五不烧”管理要求,“五烧”即交叉烧、不连片,守着烧、不失控,白天烧、好扩散,安全烧、不惹祸,管理者烧、控制点火。“五不烧”****政府同意不能烧,气象条件不具备不能烧,空气质量不好不能烧,重大节日、会议和活动期间不能烧,强化管控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能烧。为基层提供计划烧除指导,着力破解“禁烧难、处置难”的双重难题。同时,在目标考核、工作督查等方面不搞“一刀切”,对依法依规开展计划烧除的给予一定容错纠错空间,激励基层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三、关于“优化报备审批程序”的建议
秸秆计划烧除事关全域大气环境质量联防联控和安全生产底线,需坚持全市统一标准、统筹管控,现阶段暂不具备大范围下放县级自主审批权限、放开无约束应急报备机制的条件。一是秸秆烧除报备时限、审批流程、管控标准均实行全市统一规范,乡镇层面缺乏气象条件、空气质量预测综合研判的专业技术支撑,盲目下放审批权限、放宽报备条件,将打破现有分级管控、闭环监管体系,极易引发无序焚烧、跟风焚烧等问题,弱化计划烧除规范化管控成效。二是风险防控压力较大,适宜焚烧的气象窗口期具有随机性、突发性、不均衡性,如若全面放开应急报备和临时授权通道,易造成烧除时点分散、点位杂乱,难以实现全域火情、烟气、污染排放统一调度管控,秸秆焚烧失管失控风险大。
针对现有流程适配气象窗口期不足的短板,我局坚持守牢管控底线、适度优化提升的原则,在不突破现有制度框架的前提下,精准优化审批报备服务机制。一是推行动态研判审批模式,统筹气象、环保、森林防火等多重因素,动态审核各地烧除计划,及时研判烧除条件,高效抢抓短暂作业时机。二是强化气象联动支撑,建立气象窗口期每日研判、实时推送、动态预警工作机制,精准推送适宜烧除时段、风力、气象条件等关键信息,为基层科学谋划、精准开展计划烧除提供有力保障,在规范管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升计划烧除时效性与实操性。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持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