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新增数据资产登记功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化**省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城市工作,进一步强化数据资产登记确权,按****财政厅文件要求,拟在现有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增加数据资产登记申请、审核及证书发放等功能。
2024年财政部下发《****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形资产和数据资产管理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财办资〔2024〕22号),该通知提出将原“专利及信息数据等无形资产信息卡”拆分成“专利等其他无形资产信息卡”和“数据资产信息卡”。同时表明各地方财政部门要按照资产信息卡标准,更新完善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功能。
2024年,******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公司****承接**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二期)项目,****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块由博思软件严格依据《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22)国家标准、《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及《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V2.0》完成研发与落地。****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块的承建主体,全面掌握系统底层技术架构、全量业务规则与存量数据关联逻辑,承接本项目无需从零搭建全新体系,可直接复用现有资产验收、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折旧摊销等成熟功能应用,同时建设数据资产登记、确权管理、产权变更、产权注销管理功能,快速实现数据资产的全流程管理。博思软件支持全程在同一技术体系内完成开发,完全规避跨厂商对接可能出现的系统兼容风险、数据迁移安全隐患,保障与**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无缝打通。最后,博思此前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沉淀的基础数据配置、自定义流程配置、多维度报表定制的成熟实施能力,可高效完成数据资产相关功能的落地调试,大幅压缩实施周期、节约财政资金投入。
因此把资产模块新增功****公司****统一开发,提升服务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推诿。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新增数据资产登记功能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0号楼6层
三、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信息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陈宝明 |
****公司****公司 |
工程师 |
| 郑翼松 |
****电视台 |
高级工程师 |
| 杜伟煌 |
****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2、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地址:******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
联系电话:0595-****6571
2、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地址:******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
联系电话:0595-****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