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3分钟前 | 公 开 人:亚泰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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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12月19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以下简称“亚泰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12月24日指****事务所为管理人,案号(2025)沪03破1255号。 因案件办理需要,管理人拟聘****公司的特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机构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将作为后续破产程序中,相关清偿率的测算依据。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布选聘公告如下: 一、涉及评估标的 1.亚泰公司位于**区远东路1515弄1号、2号、4号、6号工业厂房。 2.亚泰****公司,具体可参考公****公司持股情况。 3.亚泰公司名下车辆11辆,其中有9辆小型车,2辆大型车;有7辆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4辆的使用性质为货运。 4.****办公室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 5.其他视情况或需要评估机构发表咨询意见的资产,如自营项目的应收账款。 6.其他基于案件需要,需另行出具评估报告的资产,如****公司****公司的股权。 二、评估基准日 待评估工作开始后,管理人另行指定基准日。 三、对参选机构的要求 1.参选机构需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报名机构及其拟指派的本项目工作人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破产案件、或债权类资产的评估业务经验;需与本项目无利益冲突(须在服务方案中注明); 2.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近5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中选机构应确定中选后3日内指派人员开展正式评估工作;必要时,中选机构应根据管理人要求提前介入开展前期工作;中选机构能够高效办理评估、查询等业务手续,接受管理人针对相关专业问题的咨询;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转委托;对在评估工****公司相关情况承担保密义务;根据项目需要,回答法院、债权人的相关问题(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响应承诺):标书代写 4.中选机构愿意接受项目办结后一次性收取评估费用; 5.同等条件下,有建工类企业破产案件服务经验的参选机构优先。 四、所需提交的材料 1.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相关行业优势、所持证照情况; 2.服务团队的人员构成; 3.具体评估服务方案、需管理人提供的材料清单; 4.从被通知中选,开展工作到形成评估报告所需的时间计划、工作安排; 5.报价方案(需为包干价,币种为人民币,包括金额、支付时点); 6.“三、对参选机构的要求”中提及的要求; 7.本项目的对接人及联系方式; 8.同类案例。 五、其他 1.请参选机构于2026年9月3日17点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服务方案,邮件命名标题为“亚泰公司评估机构报名材料——报名机构名称”,邮件内容主要为“三、所需提交的材料”中所提及的内容,材料需为加盖彩色公章的PDF形式;纸质件一式一份,另行寄送至管理人处; 2.管理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co-effort.com,地址:**市**区东园路111****事务所,蒋菡,联系电话:186****0347; 3.拟报名的机构可随时联系管理人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并按本公告的要求,完成材料的制作与提交; 4.管理人在收到参选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后,将在团队内部组织评议,并将评议后机构选定的情况通报各债权人、法院、参选机构。在评议期间,管理人有权联系参选机构就材料内容、本项目的相关问题给予补充说明; 5.经评议确定评估机构后,****人民法院许可后,与中选机构签订评估业务服务协议。由于评估费用须列入破产费用,协议中关于评估费用的内容,另须报请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若债权人会议未能审议通过评估费用,管理人将与中选机构另行商议,如商议不成,或虽经商议,但债权人会议仍未能审议通过评估费用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按届时评估机构完成的工作情况支付适当的费用。如因前述情况解除协议的,评估机构应当向管理人返还其占有的债务人所有资料,并将其已完成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工作底稿等)提供给管理人,且不得以管理人届时尚未支付相关评估费用而拒绝移交、怠于移交。 6.本次**邀请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参选机构应对本案有关材料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