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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本项目拟建设****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总用地面积11611.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地上地下车位共100个,含绿地、暖通机电等配套设施设备,不含软装。 2、本次拟选取服务为交通影响评价服务。服务单位需按《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等相关国家标准及技术规程以及发包人要求,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统状况,针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后对周边交通系统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对建设项目的内部和外部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交通影响的交通设计、交通管理方案和措施,最终形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成果文件。 3、服务单位需协助建设单位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报审,并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评审、取得自然**部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核查表、批复或评审意见为止。过程中如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发生的评审及会务等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是 | ||
| 2601-442000-04-01-168092 | ||
| 其他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 30.0%下浮率 至 70.0%下浮率 | ||
| 1、计价标准:服务费最终以评价报告中项目实际建筑面积为基数,参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收费标准》单价按 2元/平方米,调整系数按1.0。由报名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根据中府办〔2024﹞19号文报价下浮不低于30%。 2、报价费用为含税总包干价,默认已包含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过程直至取得相关审查批复或评审意见,及因需进行的修编工作所相关活动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开展现场调查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无论项目工作内容调整或工期变化,该费用均不作增减。 3、计算公式为:实际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1-报价下浮率)。项目建筑面积暂定9996平方米,合同价上限为13994元。 | ||
| 否 | ||
| 否 | ||
| 2026-08-31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