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天水-武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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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8-24 15:5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县有机物循环利用项目

**省**县洛门镇310国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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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公司

**项目,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框架)、综合办公用房(框架)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等,项目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对施工场所、运输道路、临时料库、渣场及作业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运营期NH3、H2S、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等因子,在车间设置软帘、车间内微负压,生产系统和空间尽量密闭,不能密闭的部位设局部排风除臭设施,对物料储存仓加盖密闭,负压收集的臭气经风机由管道送往除臭装置;油脂储罐密闭,顶部排气口接入管道,废气进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生物除臭装置;废水处理系统废气由引风机引至车间废气处理系统生物除臭装置;车间内恶臭废气负压收集、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引风机抽吸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因子配备有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等因子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卸料区、预处理区上方布设有喷淋雾化管道,将微生物除臭菌剂雾化后由喷淋雾化管装置喷淋至车间内部,对整个车间内的恶臭气体进行治理。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现场搭建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沤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洗漱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5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职工生活污水经站厂区设置的1座5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与畜禽粪便混合发酵加工为有机肥,不外排。设置25m3/d污水处理系统1套,工艺为:预处理(隔油+混凝+气浮)+混凝沉淀+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反应器+深度混凝沉淀+消毒,生产废水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可回收利用的交由废品收购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及时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杂质经集中****填埋场处置;

废填料:生物除臭塔填料每隔4年报废一次,固废成分为木屑和纤维,以及寄生在其上的附生物,****填埋场处置;废矿物油等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厂区设置的5m2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不进行暂存直接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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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电话:0938-****561,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县****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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