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2026-2027年度“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0000
单位: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集报、台、网、端、微、视等于一体的生态级融媒体技术平台,通过策划采编一体化、指挥协同一体化、**共享一体化、分发评估一体化,为我县融媒传播提供技术支持与数字化保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省委、****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精神,****宣传部****总局《****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321-2019)和《****中心建设规范要求》,2020年9月26****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2023年3月2****宣传部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要求深刻认识全媒体时代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移动优先,坚持科学布局,坚持改革创新,尽快建成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逐步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依托****“天目蓝云”省级平台及**,****中心技术平台的基础上,根据需求调整部分服务模块,以满足****采编发一体化业务需求,促进传统媒体与**媒体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引导力,努力打造成为“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区县级新型主流媒体,因主流媒体的政治性、专业性、安全性要求,必须依托可靠省级平台,技术上必须依托****省级技术平台-“天目蓝云”****中心现有平台设施,来建设新型主流媒体。无其他平台可替代,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性和延续性要求,故本次****2026-2027年度“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以及《****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第四条第一款“(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盈丰****中心2幢6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8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573-****1968
地 址:**省**市**县人民大道555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2310
地 址:**县**东路3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770.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