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加盖公章的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省安****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4日 14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96,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6,500.00元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296,500(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296,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示范区月河姜沟村段河道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逐页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说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加急标书代写
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至 2026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加盖公章的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省安****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急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纸质版线下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
地址:****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139****0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安****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联系方式:0915-****7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188****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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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