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改价〔2026〕12号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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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6-08-24
名称: 三发改价〔2026〕12号 ****关于我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号: 三发改价〔2026〕12号 发布日期: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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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价格〔2026〕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原下发的《********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价〔2026〕7号)内容作出以下修订:

三发改价〔2026〕7号文第二点修订为:**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政府指导价最高为:一级48元/车位﹒月、二级41元/车位﹒月、三级35元/车位﹒月、四级29元/车位﹒月、五级22元/车位﹒月。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含公摊水电费,共用单一进出通道的两个车位(子母位)按照普通车位的1.5倍收费。具体按照《**** **市******水利局****改革局 ****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三发改价〔2023〕9号)内容执行。

以上补充通知,请遵照执行。



****

2026年8月17日


《三发改价〔2026〕7号 ********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三发改价〔2023〕9号 **** **市******水利局****改革局 ****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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