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我公司于2026年8月22****公司提交的****机电后勤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和采购人认真核查、逐项研究,现作出如下答复:
质疑事项1:项目预算金额未明确是否包含6名甲方在职人员费用,对供应商报价造成影响。
答复意见:该质疑事项属实,我公司将发布更正公告,明确这部分人员成本。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第33页,已明确“乙方接收甲方6名在职人员代发工资(基础工资+五险一金+绩效考核-****公司的服务考核标准计算)”,乙方报价应包含6名甲方在职人员费用,由于人员费用是谈判报价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未对该部分费用作出明确说明,会导致供应商无法精准测算成本,影响供应商正常报价,因此质疑事项属实。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
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质疑事项2:人员设置及要求未明确6名甲方在职人员岗位,对供应商投入人员安排造成影响。
答复意见: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采购文件33-34页人员配备一览表已明确19名人员岗位,包含甲方6名在职人员在内,具体岗位不作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即可,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
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质疑事项3:谈判文件《第七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要求供应商提供“附表C:****小组人员缴纳社****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公司或新入职员工参加投标的可能。
答复意见: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谈判第99页“7、项目小组人员名单(如有请提供)”已注明:如有请提供,可以不提供,并非强制要求提供,该项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并非资格或实质性要求,所有供应**可以不提供,不会导致取消谈判资格对供应商的利益造成损害,该事项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的情形。
此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适用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并非公开招标,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
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综上,质疑事项1成立,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3均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特此复函,****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质疑答复人名称:****
答复质疑的日期:2026年8月24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机电后勤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