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相关规定,为了解建设项目在不同时期存在的环境影响,发现工程前期和施工期曾经存在的及目前可能遗留的环境问题,有助于明确和分析运行期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改进已有环境保护措施和提出补救措施提供依据,现就**七里堤沿湖清淤工程验收工作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七里堤沿湖清淤工程;
项目地址:清淤区:清淤区位于**市**区**七里堤沿线,清淤范围长4500米,宽100米,水域面积约0.44km2;固化场:位于**街道西南堤**侧,临时占地面积约0.11km2;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七里堤沿线长约4500m,宽约100m范围内进行生态清淤,清淤面积约为0.44km2,清淤厚度为0.2m,清淤方量约8.35万m3。采用1艘130m3/h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并配置接力泵船和输泥管线进行底泥疏浚,疏浚底泥通过密闭输泥管线将淤泥送至固化场进行脱水固化,疏浚底泥固化处理后,运往附近弃土场用于土地综合整治;
项目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510-****3020
通讯地址:**市**区金**路500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汤浩
联系电话:8016
通讯地址:******中心2002室
电子邮箱:****@njuae.cn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见附件1
2、纸质验收报告: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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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