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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4
******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工业用地 标准地 改革推动区域评估 一件事 高效办理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419号)、攀****规划局《关于建立深化工业用地 标准地 改革推动区域评估 一件事 高效办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已编制完成《****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并取得批复文件。
****工业园区开展水土保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0天(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2日)。
****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书 图册.pdf ****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书 图册.pdf ****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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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