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各农民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加强农民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试行)》及浙财农〔2025〕53 号、浙财农〔2025〕70 号、浙农计发〔2026〕1 号、浙财农〔2026〕18 号、浙财农〔2026〕35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拟对 2026 年度**市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训项目承办机构开展竞争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面向**市内5家一类农民培训机构和8家二类农民培训机构(详见附件1)。
二、项目主题
以乡村运营为主题的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训班。培****公司实体化运营、农文旅深度开发、乡村闲置**盘活利用、网红示范村落打造等成熟实践模式,遴选55名**本土乡村运营带头人,采取“理论教学+市外实地研学”相结合方式,培训6天,走出本市对标取经,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实操经验,拓宽参训学员发展视野,提升集体经济运营、农文旅项目策划、**盘活落地实操能力,为我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全面**培育一批本土化实战型运营人才。
三、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化理论授课+4天省内标杆村庄沉浸式实地研学,让学员吃透村集体资产经营、整村运营操盘、民宿集群、研学业态、乡土IP打造、短视频文旅引流、村集体收益机制;借鉴外地成熟盈利模式,回到本地落地村庄运营项目;搭建**乡村运营带头人交流圈层,充实农村头雁人才库。
四、培训时间:
计划9月中旬
五、遴选原则
高素质农民培训及实用人才培训项目:从机构特色优势、培训方案设计、教学保障条件、后续跟踪服务、经费预算五大维度综合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
六、遴选流程
(一)机构申报
各农民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参照统一申报材料模板编制完整培训实施方案,清晰列明培训目标、参训对象、课程体系、教学组织形式、后期跟踪服务、经费预算方案(最高不超过17.5万元)等内容。
(二)专家评审
我局将组织行业专家对各机构提交的全套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综合打分后拟定拟承接机构名单。
七、报送要求
请各机构高度重视本次遴选工作,结合自身**优势编制贴合产业实际、可落地执行的培训实施方案,于2026年8月28日前将全套培训承办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科教科。
联系人:
徐敏凯 158****3358(浙政钉)
电子邮箱:****@qq.com
2.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
农民培训机构名单
| 序号 |
名称 |
| 一类农民培训机构名单 |
|
| 1 |
****学院 |
| 2 |
****学院 |
| 3 |
****大学 |
| 4 |
**市羊岩茶厂 |
| 5 |
浙****公司 |
| 二类农民培训机构名单 |
|
| 1 |
******公司 |
| 2 |
****学校 |
| 3 |
******公司 |
| 4 |
海亮****公司 |
| 5 |
****学院 |
| 6 |
**县****学校 |
| 7 |
****学院 |
| 8 |
******公司 |
附件2
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 序号 |
项目 |
要求和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特色优势(10分) |
机构特色优势鲜明,且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和带动作用(10分) |
|
| 2 |
方案设计 (40分) |
可行性:重点查看该机构是否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课程,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方案是否针对农民实际需求(调研过有关培训对象),是否结合产业或业态因时因地制宜(征询过产业主管部门建议)(15分) |
|
| 规范性:重点查看课程体系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原则上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 70%,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课程需安排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15分) |
|||
| 领先性:重点查看方案设置是否具有创新举措,重点课程是否紧跟当下新技术或市场趋势、具备行业领先水平,培训管理是否高效闭环(10分) |
|||
| 3 |
教学保障(10分) |
重点查看培训师资是否符合课程主题需求,包括“土专家”和行业产业专家,教案内容是否通俗实用,易于农民接受(10分) |
|
| 4 |
跟踪服务(10分) |
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训重点查看机构是否承诺培训课程全部完成后1年内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其他培训查看是否安排开展跟踪服务,作为加分项(10分) |
|
| 5 |
经费预算(30分) |
预算编制科学完整,明细清晰,各项列支合规,严格按照培训相关经费管理标准测算,各项支出依据充分、报价合理、厉行节约(30分) |
|
| 总分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