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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政府2026年3月15日陕政土批〔2026〕332号批复,现就你市省道201**界至芝川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芝川镇**村、城南村、姚家庄村、芝东村等有关村组15.241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1020公顷,园地4.3706公顷,林地6.7426公顷,草地0.6916公顷,其他农用地0.3348公顷)和0.018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两项合计15.2598公顷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将上述转用后的15.2598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
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2598公顷。****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用于你市省道201**界至芝川段公路工程建设。
四、有关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公告、供地及其他未尽事宜,按你市上报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测量成果图、表为准,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政府要依法实施征地,严格履行征地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公开征地信息,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你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已补充的3.1020公顷耕地情****规划局备案,并对新增耕地建立占补平衡登记台账,及时变更登记,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202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