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应急处置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2026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应急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位置:****
2.2 比选范围:****运输处理处置比选人所产生的脱水及干化后污泥。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实现污泥处置稳定化、100%无害化、**化,达到《****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标准》(CJ/T510-2017)。污泥运输到处置点后,应及时进行规范处置,无特殊情况不得闲置堆放,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随时接受监督。处置场地必须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污泥运输、处理处置全过程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关于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的要求。
暂定运输处置总量:
| 服务内容 |
污泥运输处置数量(吨) |
运输地点 |
| 2026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应急处置服务 |
污泥运输处置暂定数量4662吨,其中:脱水污泥3108吨(含水率≤80%),干化污泥1554吨(含水率≤40%) |
比选人污泥区 |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比选人完成2026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中标人入场,或运输处置金额达到999222.00元(以先到为准)。 污泥处置总数量(暂定):4662吨,以实际量为准。脱水污泥及干化污泥分开报价,均包含运输及处置费用。 污泥运输及处置:中****运输处置量不低于:脱水污泥100吨,干化污泥30吨,若因外部因素导致外运处置受限时,中标单位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比选人并启动应急预案,仍需保障污泥每日最低处置量。若连续三日未达标,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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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比选人在服务期满、****运输处置工作并提供付款资料及开具合规有效的全额发票后于次月25日前按合同约定付款。
2.7结算金额:合同期内,本合同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999222.00元。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以下相应的能力: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
3.1.2 投标人须具备污泥运输保障能力。
3.1.2.1 投标人应具备依法从事污泥运输转移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提供:****管理部门颁发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3.1.2.2 投标人应具备满足本项目污泥运输能力,投标人的污泥运输车辆安装有卫星定位系统并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污泥密闭运输专用重型载重货车,且上述车辆的产权所有人应为投标人自有。
(提供:污泥运输车辆的有效车辆行驶证,同时提供车辆上带有投标人名称的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图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3.1.3 投标人必须具备污泥处置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能够合法合规处置本项目污泥的自有污泥处置场所的证明材料,且自有处置场所的污泥处置总量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污泥处理总量要求(大于等于4662吨/月)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所列格式,提供计划接收处置本项目污泥的污泥处置明细表,且投标人自有处置场所的处置总量应大于等于4662吨/月。(投标人提供的污泥处置明细表内容应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本条第(2)(3)条能够充分相互支撑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条第(1)款污泥处置明细表中,投标人自有的污泥处置场所须具备区/****环境保护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批准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生活污泥、工业污泥,不包括危废)或污泥处理的设计、施工、运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提供污泥处置场所计划接收处置本项目污泥数量的承诺书,并按下列2款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A.若计划接收处置本项目污泥的处置场所在“关于印发《**市城****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2020〕26号)”文件所列举的处置场所名单内的,仅须提供:污泥处置场所同意接收处理本项目污泥(包括不限于接收处置本项目污泥的类型及接收处置吨数)的承诺书,并加盖处置场所公章;但在“渝建〔2020〕26号”文件下发后污泥处置场所涉及环评调整修改变更等情况的,须提供由区/****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处置场所对城镇污水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处理,以及实施污泥100%无害化、**化处置的环评批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B.若计划接收处置本项目污泥的处置场所未在“关于印发《**市城****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实施方案》(渝建〔2020〕26号)”文件所列举的处置场所名单内的,须提供:(a)由区/****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处置场所对城镇污水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处理,以及实施污泥100%无害化、**化处置的环评批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b)污泥处置场所同意接收处理本项目污泥(包括不限于接收处置本项目污泥的类型及接收处置吨数)的承诺书,并加盖处置场所公章;(c)若污泥处置场所所在地位于**市外,需转移污泥出**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利用的,还须提供经**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贮存、处置、利用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的申请、审批、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本条第(1)款污泥处置明细表中,投标人自有的污泥处置场所的处置工艺设备和生产工艺应符合相关要求并经环保验收合格,污染防治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提供对应环保验收合格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114.****.205/)公示记录截图。以上三项证明材料中,至少提供其中一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中标公示期间比选人将通过多种渠道对投标人提供的处置场所进行核验,如有情况不符,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4 投标人必须保证在2小时内响应业主运输及处置要求,严格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1.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自有污泥处置场所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同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总体统筹管理、总体方案编制、总体安全环保管理及对外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 比选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比选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比****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保留对其提出索赔的权利。
3.2 投标人投标的自有污泥处置点,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意1个月的处置量达到3490吨。标书代写
提供:有效发票或行政主管部门部门付款回执、污泥产出单位的用户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处置时间和处置量以发票为准,发票或行政主管部门部门付款回执、未载明处置时间的,以用户证明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3.3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
3.4投标人应遵守并严格执行比选人委外作业和项目管理规定,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人员应为投标人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投标人应向本项目委派1名项目现场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和1名环保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拟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环保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并具备相应管理和安全生产能力,其中:
3.4.1 投标人提供遵守并严格执行比选人委外作业和项目管理规定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4.2 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投标人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4.3 投标人须提供委派至本项目的人员名单。(人员名单的格式自拟,人员名单至少应包含人名、所在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本项目中主要岗位及主要工作内容)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4 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提供拟委****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连续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5 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环保负责人,应具备环保管理知识及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5 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5.2 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
3.5.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6 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连续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7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
3.8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9 上述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6年8月 24 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响应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标书代写
4.2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4.4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800 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8月 31 日10时0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标书代写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8月 31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地点:****集团****中心(**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水务大厦五楼。导航:**水务大厦东门)。标书代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 31 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 址:**市**区**坪街道**冲村****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5073
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水务大厦10楼1018
联 系 人: 安琴
电 话: 193****9152
**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