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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响应人:
现对《****2026年度枣山路办公楼消防维保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变更如下:标书代写
(一)原采购文件中特殊资格条件“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8.特殊资格条件:****总队核发、有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证书”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与**省消防技术服务综合管理服务完成备案”。“提供上述人员本单位最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修改为“提供上述人员本单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二)原采购文件中“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前置审查资料附件6-6:特殊资格条件:****总队核发、有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证书;”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与**省消防技术服务综合管理服务完成备案;”“提供上述人员本单位最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修改为“提供上述人员本单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当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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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