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餐厅)招租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开会研究决定,将位于******商铺****餐厅)招租项目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位于**县海游****餐厅)。
2.招租商铺性质:商铺权属属于**县海游街道下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招租范围:******商铺****餐厅)。
4.租赁期限5年,本次招标标底价为每年租金8万元。
二、****商铺招租要求
1.****商铺,建筑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支付,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商铺进行出租,集体经济组织不负责办理承租人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各类证照能否办理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中标承租人须负责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如消防部门要求另行配备消防设施的,承租人须自行配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支付租金后,村方只予开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5.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分租或转让他人的,必须事先征得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否则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必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如经营所发生的所有法律、规费、税收、债权债务等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负。
7.本招租须知未尽事宜以日后的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8.对不实经营者处理:承租人如将所签约的店铺闲置,时间在30日以上无正常的店面经营活动的,视作无经营能力,放弃经营权,收回店面,承包款没收。其宗旨是抑制扰乱店面经营秩序者。
三、招租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2.标底价:每年租金8万元。
3.租赁期限:5年。
4.承租款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先付后承租的原则,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以后在每个租赁年起始日前7日内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租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5.评标、定标办法:(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1万元没收,则该商铺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租。
四、投标人要求: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五、报名、领取标书、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标书代写
1)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2026年9月1日上午8 :10至8:40止。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报名完成后递交投标保证金,领取一份标书。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以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当场退还(不计息)。标书代写
4)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在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 月1日上午08:50时。标书代写
6)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政府****办事处11楼招标室。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不留元及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七、合同签订:根据招标结果,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定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必须是中标者本人来签订合同。并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届时合同的5年租赁期正式开始,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1万元没收,则该商铺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租。
八、联系方式
招 租 人: **县海游街道下坑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 系 人:叶有长
联系电话: 133****2200
****公司:****
联系人:邵其撑
联系电话:158****4599
招租人:**县海游街道下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管机构:**县****交易中心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