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修改华安经济开发区江滨路以西、九龙大道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审批
福建-漳州-华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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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江滨路以西、**大道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6年3****政府批准(****),地块总用地面积17814.1㎡,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根据自然**部38号文用地管控政策要求,原规划商住混合用地已不符合现行用地管理规定,规划方案不具备落地实施条件。为严格落实国家自然**管理政策,****开发区功能布局、补齐产业配套与民生商业短板,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聚焦发展商业服务功能,****园区与居住群体,进一步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助力片区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因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需相应调整,原规划已不适应现行政策与片区发展实际需求,拟对《****开发区江滨路以西、**大道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目前,****已委托设计单位对该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设计单位已编制完成《关于修改〈****开发区江滨路以西、**大道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论证报告》。设计单位经研究认为,本次规划调整是落实国家用地管控政策的必然要求,可有效破解原规划商住混合用地的实施瓶颈;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后,****开发区产业发展配套需求,完善片区商业服务体系,优化功能结构,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开发区发展实际,因此建议对《****开发区江滨路以西、**大道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该规划将依法上报请求同意修改。

****地址:**市**县**西路8号。邮政编码:363800;联系电话:0596-****228。

附:1、原《****开发区江滨路以西、**大道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原《****开发区江滨路以西、**大道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2、拟修改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拟修改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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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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