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救护车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淮海**鹰山路东**1号生活服务楼9#132号
成交金额:270000元
评审总得分:89.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救护车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医院日常诊疗转运、医疗应急保障、行政出行等工作需求,保障救护车高效、规范、安全运行,医院将自有救护车的驾驶服务、车辆运维等工作整体外包,由专业服务商提供全流程运行保障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苗俊省、董景山、王爱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长山路10号
联系电话:0561-****476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区长山路西侧CZ—1幢2层
联系方式:186****1222、181****0806、139****1752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长山路10号
联系方式:庞亚峰、0561-****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山路西侧CZ—1幢2层
联系方式:186****1222、181****0806、139****1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衬、徐刚、唐娟
电 话:186****1222、181****0806、139****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