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机房维保和网络****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中路一段66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开发区**路662****科技园3栋201、202、302房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设备维保服务内容 1.硬件维保服务 针对维保服务清单中的硬件设备提供设备维保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故障或告警设备 对故障或告警设备提供维修或零部件更换服务,由此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完全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备件或材料:乙方提供的备件或材料等均为正规渠道的原厂全新产品,保证提供的备件或材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等。 2)关键备件到达现场时间:关键备件(发生故障导致业务中断的部件)在2小时内将备件送达现场。常用的关键件包含:业务板卡、控制主板、控制器、控制卡等。 3)易损备件到达现场时间:易损备件(指随着运行时间增加可预见故障率会增加的部件)在4小时内将备件送达现场。常用的易损核心部件包含:内存、尾纤、SCSI线缆、光模块、电源、风扇等。 4)其他备件到达现场时间:不易损部件(指不易损坏且损坏后不会降低设备性能的部件)在24小时内将备件送达现场。 5)备机服务: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如经过48小时抢修后仍不能排除设备故障,乙方需立即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性能且能正常工作的备机,以保障业务恢复正常。在“备机服务”启动后,备机需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完成部署上线,使业务恢复正常。直至故障设备恢复上线正常运行后,乙方才可以撤回备机,备机运输、安装、系统部署等费用均由乙方完全承担。 (2)备品备件库设置 乙方针对本项目设立备品备件库,常用易损部件在备品备件库中存放数量每个型号不少于一个。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按季度统计分析维保设备故障率,结合实际情况更新完善备品、备件、备机配置方案。 2.软件维保服务 针对本项目维保服务清单中的软件提供维保服务。包括软件版本升级、漏洞修复、调整优化、故障响应等。 (二)驻场运维服务内容 1.机房运维值班服务 (1)机房卫生管理服务。做好机房整体环境、包括地面、机柜、设备表面的清洁工作。 (2)机房出入管理服务。做好机房进出人员管理及台账登记工作。 (3)机房防鼠患服务。对机房进出线口、管道口等重点区域做好防鼠患工作,包括驱鼠器的安装,捕鼠器的投放等。 (4)机房标识、理线服务。包括设备电缆的整理、数据线路整理和标识。 (5)机房设备管理服务。建立机房设备台账,对设备进出机房进行台账登记,记录好设备的关键信息,对机房内所有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6)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机房内设备搬迁、下架、调整等服务,并负责做好配件更换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的分类回收。 (7)提供7×24小时机房现场轮流值班服务,做到问题及时发现、故障快速处置。 (8)机房内所有设备设施一天内不少于6次巡检。巡检间隔时间需安排合理。巡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房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防雷系统、电气照明设施、动环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等。通过人工定期巡检与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相结合,对隐患或者故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确保机房安全和稳定。 2.会议保障管理服务 (1)提供会议保障管理服务,会议保障管理服务范围为局办公大楼3楼、18楼、19楼、20楼、23楼、26楼等会议室内的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与会议室会议设备。 (2)会议前对会议设备进行检查、调试,保障会议设备的正常可用。及时和会议主办部门确认好音视频效果。如会议设备出现故障,及时进行报告。 (3)会议中对设备信号、声音、画面效果等进行保障。及时响应会议中的需求。 (4)会议后整理会场,及时关闭设备电源,收拾好会议设备。 3.网络运行维护服务 (1)设备定期巡检服务。对网络设备定期进行巡检,分析系统日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隐患,保障服务连续稳定。 (2)配置管理服务。包括服务范围内设备配置管理服务。如网络策略的新增、调整、优化、变更、撤销等。如全局设备终端的内外网接入及管理,网络工单的及时处理等。 (3)链路维护服务。包括全局网络链路的标识管理,链路的调整服务,链路日常巡检。 (4)网络优化服务。包括网络可靠性与能力分析,网络配置优化,网络结构优化,网络策略优化。 (5)光纤布线系统维护服务。包括楼层主干线路等光纤布线系统的故障处理。 (6)铜缆布线系统维护服务。包括节点、接入等整个人社局网络线路及布线系统的故障处理。 4.超融合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服务 (1)虚拟服务器平台日常巡检。每日一次对虚拟化平台进行巡检,确保平台工作正常。当平台出现故障时,需及时解决。 (2)虚拟服务器日常运维服务。虚拟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对虚拟机的分配、调整、回收等日常运维操作。 (3)平台**统计服务、**配置服务,虚拟机增加与删除服务、虚拟机**分配服务、虚拟机**调整服务、虚拟机监控服务。 (4)当部署在虚拟化平台上的应用系统出现故障时,提供协助处理服务、需要部署应用系统部署协助服务。 (三)其他服务 1.项目期间内每个季度,由二线技术团队对本项目内维保的所有的设备进行一次深度巡检,并出具专业巡检报告。 2.项目期内由乙方聘请具有相关****公司,对机房内的消防系统各个环节进行一次检测服务。包括消防主机报警信息检查,消防气瓶药剂压力值检查,启动瓶健康状态检查,消防探头测试、消防控制主机联动检查等其余消防系统设备的状态检查。并出具加盖检测机构公章的机房气体消防系统检测报告。 2.人员配置要求乙方共安排5名工程师提供驻场服务。其中安排1名会议保障管理工程师、1名网络运维工程师提供5×8小时的现场运维服务。3名机房值班工程师提供7×24小时轮流值班服务,确保机房在任何时候都有一名工程师在现场提供机房值班服务。驻场人员经甲方考察后如认定不适合此项目,乙方须更换驻场人员。 乙方建立二线工程师组成的服务管理、技术支持二线团队,二线团队不需要驻场,二线团队为一线驻场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排查服务过程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并及时响应用户需求。二线支持包括网络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服务器与存储工程师等。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 4.其他要求(一)为维保内设备运行故障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在发生故障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达到减小影响范围、减轻影响程度的目标。 (二)对于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按月、年度对运维工作进行报告并按时提交。 (四)在服务过程中所有生成的服务报告、技术文档、记录台账等进行维护和更新,项目结束后,乙方把所有文档资料完整的移交给甲方。 (五)乙方和驻场人员需与甲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乙****公司高管作为该项目的网络信息安全负责人,在项目期间内牵头网络信息安全事宜,防范网络信息安全风险,落实好网络信息安全义务。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定合同三十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合法合规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合同金额的70%作为考核款。考核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考核款基数为合同总金额的70%/4。服务满1年且整体履约通过甲方一次性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合法合规增值税发票,按合同总金额的70%/4*(第一季度考核结算系数+第二季度考核结算系数+第三季度考核结算系数+第四季度考核结算系数)进行支付。因考核未达标而扣减的合同金额不再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公司**高科支行(****:955********00200108)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8-07 —— 2027-08-06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服务期满后,且运维作业标准规范、运维资料完整、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以本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考核细则及国家强制性行业规范为验收依据;全部服务、考核指标达标方视为履约合格。 甲方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分两类: (一)甲方对驻场人员考勤、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办法参考《****项目驻场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制定。 (二)甲方对服务进行整体评价。 1.量化考核办法。
备注: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 2.考核系数。 合同生效后,服务每三个月,视为一个季度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系数=服务量化考核系数+服务评价系数。 (1)服务量化考核系数。
(2)服务评价系数。
备注:当一个季度“量化考核办法”中任意一项“考核内容”服务商达到10次扣分或一个季度考核总分小于60分或者 服务评价等级为不满意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在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不因本次合同签署而发生转移。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产品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为完成合同目的使用。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改正。。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有权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及日常考评。服务期内,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改正。 (2)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因乙方考核未达标、资料未完整移交、存在违约行为、发票不合规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甲方无需承担逾期利息。 (3)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获得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服务产品及相关知识产权。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情势变更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仅按照乙方实际有效服务时长结算服务费,无需承担额外补偿;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保留追责权利。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存在违约、考核扣分、资料缺失、安全事故情形的,甲方有权扣减、拒付对应款项。(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项目所必需的资料及必要的支持。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项目成果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合同约定的安全 、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本项目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5)若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在将来进行扩容,乙方确保其在扩容项目中交付的成果与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兼容,且不得额外收取扩容配套运维费用。 (6)服务全周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更新。 (7)乙方应根据本项目需要指定项目负责人,在各服务阶段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 ,保证及时、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为此,乙方应在开展服务前向甲方提交服务团队成员列表(应分别列明:成员基本信息、在本项目中的岗位、联系方式、是否驻场等),并经甲方认可。 (8)乙方应当派驻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驻场人员,按照甲方需求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 、保修、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并应当自合同履行之日起 1 天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系派驻人员的唯一用工主体,应当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承担全部劳动用工法定责任;因乙方用工问题引发纠纷,造成甲方名誉、经济损失的,乙方须全额赔偿。 (9)如乙方交付的项目产品有缺陷、隐患,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当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并提供其他保修服务,上述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项目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应及时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项目交付成果的问题,并为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11)乙方保证由乙方提供的甲方拥有和使用的项目产品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或质疑,并保证其项目交付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乙方不满足本条上述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提起侵权诉讼或仲裁时,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拆分委托第三方实施,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运维服务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已付款项全额返还甲方。 (13)乙方及项目所有人员在合同履行期内、合同终止后,均对甲方的全部资料承担永久保密义务,乙方应遵守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任何资料与信息擅自使用或泄露第三人。乙方严禁利用相关工作平台、工作场所等发送和传播有关危害信息。 (1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同时采取扣款、收取违约金、**服务期、单方解约、追偿损失等措施: (1)服务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有瑕疵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追责方式并行: ①根据服务质量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按本合同质量要求约定的考核方式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 ②根据服务质量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按照【服务**时间=造成的损失金额÷(合同金额÷365)】的标准,**乙方的服务期限; ③乙方结束服务,甲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的服务,由此带来的损失及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④其他索赔方式。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进行答复,甲方选取的索赔方式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2)延迟服务的违约责任 ①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费用。 ②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每天的赔偿费用为合同总费用除以服务天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后,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③甲方在延误期内可以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费用。如在延误期内甲方发生重**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其他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经甲方出具加盖公章之书面许可,擅自使用、复制、留存、对外许可、转让、质押全部项目交付成果的,甲方有权择高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实施前述违约行为所获全部违法收益,或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业务中断损失、行政罚款等)的,乙方仍应就损失差额部分向甲方承担补足赔偿责任。 ②乙方对外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和系统信息、利用工作平台或工作场所发布危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补足差额。 ③对于派驻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办公用品,乙方应加以保护,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按采购价全额赔偿。 ④政府采购类项目,乙方违约的,****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报备,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拒绝与乙方建立任何合同法律关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对报价触发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仍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仅按照乙方实际完成服务工作量结算,不承担任何补偿。因乙方自身资金、人员、供应链、备件储备不足等自身经营问题导致无法履约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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