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2028年**市市政维护维修项目-片区1****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玉潭街道八一西路21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长****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189号中部智谷8栋302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人员配备: 组建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并配备的最少施工作业人员人数为15名以上人,上岗前须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①身体条件:男性年龄18-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18-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②政治素质: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无刑事犯罪记录,热心城市服务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③专业要求:拟派维护维修的人员要求是初、中级技能工,能熟练的完成各****广场砖、花岗岩板材、路沿石、盲道板、盲点板、麻石平石、坡口石、树围石、文化石、透水砖、植草砖、烧结砖等铺设,能安全熟练的掌握小型机械工具的使用,熟悉安全用电知识,能掌握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混凝土路面面层及基层维护维修,能完成交通设施(麻石球、U型车档、U型栏杆、防撞柱、橡胶减速带、标牌等)的维护维修; ④乙方应将拟派项目人员的花名册报甲方(人员花名册须注明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相关情况),在合约实施期内如有更换人员的情况时,须把更换人员的情况上报甲方,更换后的上岗人员须具有市政施工的相应技能。 ⑤乙方必须为上岗服务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上岗及安全知识的培训,使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在项目的采购服务期内,遇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时,乙方应提供管理人员24小时待岗值守服务,以满足随时工作需求。 ⑥乙方应妥善处理人员(含新老员工)的档案、薪酬管理、相关保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等工作,办理好员工有关证件,如发生劳动纠纷,则须稳妥的处理员工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⑦乙方应承担所有的施工作业风险,包括用工人员的劳动纠纷、薪资处理,依法解除、终止员工劳动关系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施工作业人员、驾驶员等人员的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等相应赔付事宜。 ⑧乙方必须具有用工的实际经验,拥有一支市政****服务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施工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保持24小时有人员值班,保证随时有人可进行施工。 ⑨要求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驾驶人员(不少于5人)须具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在有工作指派时执行驾驶任务,没有驾驶任务时配合完成各项维护或应急处置工作。中标单位须具有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突发事件能够迅速调集调派20人以上的人员予以应对,确保3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甲方指挥和调度。 ⑩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工作安排,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街道、社区党代表、****政协委员等职能部门的考察、考评。如乙方被考察、考评为不合格,则甲方可按****的《**市2025-2028市度城市维护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进行相应核减。 乙方应制定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部质量、安全、文件明施工等各种管理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乙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班组长每日应召开一次碰头会,分析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业管理人员会议,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安全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班组在每日开工前应召开班前会,向作业人员下达作业面、作业目标、安全目标、重大危险源等情况。 2、场地要求:需在承包范围内有办公场地,办公场地需能满足5人以上(含)常驻办公(不少于200㎡)。需在承包范围内有500平米以上(含)的物料堆放场地。 3、加强巡查排查,及时修复破损地面和设施,主干道每天巡查一次,次干道每两天巡查一次,支路及其他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做到: (1)沥青路面无拥包、跑砂、坑洞、网裂、翻浆等病害,路面修复采用同材质; (2)水泥砼路面无破损,未出现坑洞、裂缝、沉陷、板角断裂等病害,路面修复采用同材质; (3)水泥砼路面压纹,纹理清晰; (4)人行道隔离设施(隔离墩、柱、麻石球、U形杆等)无破损、缺失、移位、松动等,设置规范; (5)人行道板更换采用相同规格、相同材质、相近颜色; (6)铺砌式人行道砌块缝隙填灌饱满,砌块排列整齐,面层平整; (7)人行道、盲道未出现破损、缺失、塌陷、松动等,无障碍物遗留。盲道按行业标准规范设置; (8)道路平侧石未出现沉塌、歪斜、松动、缺失、破损;材质、规格一致; (9)路面及人行道范围内检查井周边未出现破损、移位、沉陷。 4、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备专职安全员,有专项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制度,依法生产经营和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到位”。 2.人员配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人员配备标准和机械配备标准要求必须满足投标文件所承诺的配备标准,否则甲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结算单价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每项最终成交清单单价为准 2.付款方式: 2.1结算依据:按月验收,按季支付。 a.结算单价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每项最终成交清单单价为准。 b.结算按合同总金额的月度比例扣除月度考核中被扣除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c.项目实施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的工单为准,依据中标成交的单价按实结算,采购人不确保最终成交金额,投标人须明确风险谨慎报价,在服务期内按采购人的时效要求和实施的范围保质保时完成。 d.特殊情况:合同期限内新增面积的情况,或因城市建设推进,**道路、广场等需纳入服务的范围(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中心按照本次市场化招标的中标单价,片区责任划分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后按实结算。 2.2支付方式:按月考核、按实结算、按季支付,每季度支付上季度费用(不支付利息)。 2.3在服务采购期内,如遇所辖片区内有预算清单外的新增移交内容或新增施工区域,经采购人确认、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结算时可按新增施工区域、新增移交内容予以调整按实结算。 收款账户: ****公司**支行(****:800********3012)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8-25 —— 2027-08-09 五、服务地点 一环路-文体路-学府路-春城路-金宁路(全线)-**大道-金洲大道-创业路(不含)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市2022-2025市度城市维护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执行。如在服务期内修改了考核办法的,则按新办法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本项目的验收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市政维护维修标准进行验收,在维护过程中,如发生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导致维护维修后的成品达不到使用要求的,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和无条件更换材料,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而导致发生的服务期延误或重大损失等情况,采购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合同和****的《**市2025-2028年度城市维护外包监管考核办法(试行)》对其进行相关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予以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一)甲方应该配合乙方的工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服务目标,甲方不得扣除乙方相应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养护维修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除上述情况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否则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两个月的养护维修费作为违约金。 (四)合同实施期间,如果乙方不履行职责、不服从监管或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或者乙方或其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上访或罢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两个月的养护维修费作为违约金。 (五)合同期内发生如下事项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两个月的养护维修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违反约定分包、转包,或挂靠经营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3、未积极、及时处理好内外矛盾,造成打架斗殴,影响甲方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年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按诉讼标的的10%计算)、差旅费、评估鉴定费、保全担保费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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