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四、验收
4.1验收:卖方出示收货清单及相关质量证明材料,买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免除卖方的产品隐蔽瑕疵、内在质量责任。若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进行复检,相关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抽样检测验收:原料类货到现场,买卖双方共同取样,如卖方不能按时参加,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参加,否则视为卖方认可此次取样结果。买卖双方共同取样,制样后一式两份,一份送理化检验,由买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双方认可,费用由买方承担。另一份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保留样,由买方保存,以备复验或仲裁,复验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在初次检验结果报出24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对初次检验结果有异议,可选择买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原保留样复验一次,复验结果作为最终判**果。对买方通知72小时内未作答复的,视同卖方认可原检测结果。买方有权不定期地对买方采购暂未使用的在质保期内的货物进行抽检,抽检结果通知卖方且卖方无有效证据予以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4.2短溢装:卖方实际交付产品数量超过或少于合同约定数量,在溢短装范围10% 以内(含)的,不视为违约,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超出数量大于溢装范围的,买方不另付款,短少数量大于短装范围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齐并承担违约责任。
4.3其他验收约定:新卖方或在买方无足够的应付余额的原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银行保函等方式向买方交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有足够应付余额余额的按中标金额5%划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剩余保证金划回应付余额,此时该笔应付余额剩余付款期限少于壹 个月的,将付款期限顺延至壹个月。
五、结算与支付
5.1发票开具: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2付款方式:承兑(买方不承担贴息)等方式
5.3付款期限:货到票到30日
六、违约责任
6.1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卖方须在 7 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卖方拒绝更换,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须向买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买方发给卖方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通知函件等,卖方应在收到之日起 3 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同认可买方函件提及的货物质量问题。如因质量原因退货,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将货物运走、退还买方已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否则买方不负责保管和遗失责任。
6.2卖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足量交货(包含因质量问题退换货超期的)或未按买方通知交货的,每延期一天,买方将扣除违约金 延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延期超过 10 天,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已付货款,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
6.3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4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数量要求、交货时间及包装规定等交货的,卖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5其他违约责任: /
七、其他
7.1卖方保证货物包装、标识等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保证买方在使用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本合同履约期间产生的所有新的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全部归属合同签订双方所有,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相同工艺的设备及设计方案等出售给第三方,一旦发生,买方有权进行相关追责。
7.2卖方提供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环保标准。
7.3卖方(****公司及个人)人员及运输车辆在供货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买方有关管理规定,否则,由此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及由此引发的诉讼索赔、****公司信誉风险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等均由卖方承担。
7.4按照本合同约定卖方应赔偿买方的任何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或买方代卖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卖方同意买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7.5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首部约定的双方地址即为有效送达地址;通讯地址或号码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对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
7.6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7本合同一式 3 份,买方 2 份,卖方 1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附加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7.8涉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或变更事宜均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协议。
四、技术条款: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保障
2.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氧化铝含量大于99.4%,Na2O≤0.13%,松装密度大于1.25
2.2质保期:货到买方经验收合格(或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之日起6 个月。质保期内,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更换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之内指派专人到现场维修或更换,卖方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质保期自维修或更换完成并调试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若卖方怠于采取补救措施的,买方可另行聘请第三方提供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货物运输及交付
3.1交货时间:2026-8-30 前到货
3.2交货地点:****工业园京津路与九洲路交叉口
3.3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对货物进行必要的、适合运输的包装和相关处理。包装费用由卖方负担。每车应随带发货清单及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3.4运输:汽车运输 。本合同产品运抵买方验收合格前,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卖 承担。
3.5其他约定:1、送货车辆必须达到国六标准,否则不能进厂卸货;如遇环保管控期(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需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进厂)的,卖方需按要求使用新能源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货时间可能因买方或买方客户(终端用户)的要求而需要延期。卖方无条件同意,交货时间将完全按照买方或其终端用户另行发出的书面通知执行。因前述延期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提前或推后交/提货)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保管费、滞留费、二次包装费、搬运费、保险费及因延期产生的任何其他成本,均由卖方全额自行承担,买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买方分担或补偿上述费用。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白刚玉磨料细粉是****多晶纤维制品的重要原料之一,其特性决定了产品优异的高温性能。前期与******公司进行了大量的试验与改进,其生产的白刚玉磨料细粉具有低的杂质含量,高的松装密度,可达到理想的性能和使用效果。 万元